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切實做好歲末年初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教育部督導局近日印發《關于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做好歲末年初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深刻吸取學校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結合本地實際,把握冬季和學期末特點,舉一反三,將各種不安全因素納入防控范疇,立即開展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強化整改落實,切實維護學校安全和諧穩定,保障學生健康安全,要重點加強六個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情況。學校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保衛人員情況報縣(區)教育、公安部門備案情況,是否有完善的門衛管理制度。學校設置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裝置情況。學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及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內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寄宿制校園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等相關情況。
二是學校食品與衛生安全情況。對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以及手足口病等傳染病的衛生防疫工作情況。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等是否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自備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飲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潔、消毒,以及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情況。紫外線燈等裝置是否存在異常,操作使用是否規范。
三是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況。冬季取暖物資是否備齊備足,學校采暖設備運轉情況。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場所通風換氣、排煙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煤氣中毒隱患。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的情況。實驗室、樓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區域的消防管理工作情況。
四是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情況。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校園周邊警務室民警到校溝通聯系、指導工作情況。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重點隱患進行專項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網吧、娛樂場所、危險玩具銷售整治,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情況。
五是校車及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制定及落實,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校車站點設置,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設置警示牌、減速帶情況。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情況。
六是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學生欺凌和暴力情況。各地各校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動處置機制的工作情況。是否形成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和暴力治理、預防性侵害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工作情況。
通知強調,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做到隱患排查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建立臺賬、細化措施,明確時限,確保全面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