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通報2017年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情況。通報指出,2017年,各地共投入補助資金49.20億元,比2016年增加4.92億元,增幅11.12%。2017年,各地人均月補助標準為322元,比2016年增加38元,增幅13.38%。
補助覆蓋范圍方面,2017年,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首次實現了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的全覆蓋。725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共有鄉村學校8.47萬所、鄉村教師131.92萬人,其中享受補助學校8.25萬所、鄉村教師127.18萬人,鄉村學校和教師的補助覆蓋率分別為97.37%和96.41%。多數省份積極擴大政策覆蓋面,其中,廣西、重慶、云南、西藏、青海和寧夏等6省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惠及所有鄉村教師。
資金投入方面,2017年,各地共投入補助資金49.20億元,比2016年增加4.92億元,增幅11.12%。云南、甘肅、貴州、湖南和河南分別投入8.46億元、4.95億元、4.90億元、4.40億元和3.38億元,五省投入資金總額占各省投入資金總量的53.01%。云南、陜西、安徽、新疆兵團和內蒙古增幅較大,分別比2016年增加了4.92億元、1.90億元、0.27億元、0.16億元和0.10億元。
補助標準方面,2017年,各地人均月補助標準為322元,比2016年增加38元,增幅13.38%,其中,人均月補助標準為400元以上的占27.27%,200—400元的占68.18%。新疆兵團、寧夏、云南、四川、陜西和青海人均月補助標準較高,分別為568元、555元、523元、452元、412元和406元;陜西、云南、內蒙古、貴州和寧夏增幅較大,分別比上一年增加了264元、164元、85元、53元和48元。
其他地區實施情況,在中央獎補政策的示范引領下,除22個有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的省份外,北京、上海、浙江和廣東四省(市)以及天津、遼寧、福建的部分地區也實施了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2017年,上述7省市有240個縣(市、區)1.77萬所學校的67.3萬名鄉村教師享受了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總投入達61.88億元,人均月補助標準為766元。
通報指出了主要問題,一是經費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經分析,部分省份經費投入主要依賴中央獎補,省級財政支持不足,統籌不夠。一些財力較差的縣市籌集經費的能力有限,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經費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
二是補助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實施縣的補助標準相對較低,個別省份人均月補助標準不足200元,難以起到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去鄉村學校任教的激勵作用。此外,除補助標準較低外,還有一些地方在制訂補助標準時,未充分考慮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差別化不明顯,對教師的激勵作用不足。
三是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省份對實施進展報送工作重視不夠,有8個省份未按時報送年度實施情況及工作計劃等材料;4個省份在多次催促的情況下,依然未能按時完成數據報送,影響了整體工作的進展;3個省份未按要求提交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情況報告;個別省份對各縣市報送的數據審核把關不嚴,存在錯報、漏報等現象。
通報還指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落實中央要求,提升鄉村教師待遇。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大力提升鄉村教師待遇,全面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舉措,加大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經費長效機制,為促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二是加大資金投入,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政策舉措,努力提高標準。要加強省級統籌,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要依據艱苦邊遠程度實行有差別的補助政策,推動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省份,要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提高政策覆蓋面,努力惠及更多鄉村教師,穩定和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在鄉村學校任教,為美麗鄉村建設做貢獻。
三是健全管理機制,加強審核把關。各地要進一步健全管理機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分級負責,逐層把關,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要加強全過程監督檢查,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公開公示補助實施情況,當地教育部門網站要對教師申領情況進行公示。同時,要高度重視數據安全和報送工作,嚴格審核把關。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報送數據,確保數據準確有效。對提供虛假數據,冒領、套取、挪用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是加強政策宣傳,營造尊師重教氛圍。各地要高度重視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積極主動地宣傳政策,展示實施成效,讓更多教師了解政策,讓更多人關注鄉村教育、關心鄉村教師,努力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