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張家長競選學校家委會的截圖刷爆朋友圈。常青藤名校、知名企業“白骨精”、過億資金的雄厚財力……一個個籠罩在“競選者”頭上的光環讓旁觀者自嘆弗如。這一現象背后是部分學校家委會功能出現異化,變了味兒,走了樣。
《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明確,家委會的基本職責是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其第二條指出,發揮家長的資源優勢,為學生開展校外活動提供教育資源和志愿服務。然而,部分學校在設立家委會時,過分強調發揮家長資源優勢,希望加以利用為學校謀實惠;同時,家長們也希望借家委會為自家孩子掙“印象分”,把家委會片面地當成學校和老師的“傳聲筒”“鉆石臨時工”。
要還變味兒的學校家委會本來面目,就要保證家委會成員由全體家長民主選舉產生,具有較廣泛代表性,熱心學校公益事業,有強烈的責任心。只有學校和家長都少一些功利心,多一份利“公”心,在教育互動中各自扮演好角色,學校家委會才能發揮好應有的作用,才能讓孩子們的笑容更燦爛,讓校園風氣更純凈。(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