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持續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行動的通知》。《通知》指出,對有就業創業培訓愿望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技能培訓等,培訓后就業創業率力爭達到90%以上。高校畢業生培訓結業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等,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
中新社發 張浪 攝
《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企業培訓中心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對有就業創業培訓愿望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創新創業培訓和技能脫貧培訓等,幫助其掌握就業創業的專項技能、提高崗位工作能力、職業轉換能力和創業創造能力,培訓合格率力爭達到90%以上,培訓后就業創業率力爭達到90%以上。
《通知》提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要將有培訓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職業培訓服務范圍,用好用足就業培訓鑒定等政策,綜合運用多種措施,力爭實現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后參加就業技能培訓。要加強職業指導,幫助高校畢業生分析就業形勢和人力資源市場狀況,明確技能就業方向。要增強職業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其所學專業,重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的需求,主要開展以定向培訓為主,彌補技能短板、提高動手能力的就業技能培訓。
對企業擬錄用的高校畢業生,重點開展以定崗培訓為主的崗前培訓,或組織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開設“大學生技能提升班”,提高畢業生適應崗位工作能力。鼓勵見習單位對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掌握必備的崗位知識和技能。要強化工匠精神和職業素質教育,增強高校畢業生的職業責任感和使命感。指導職業培訓機構運用優質教學資源、設施設備和師資力量,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制定專門的培訓方案,確保培訓質量,切實提高畢業生的就業技能水平。
《通知》提出,開展創新創業培訓。全面落實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加強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培訓和實訓。針對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的特點和需求,依托培訓機構、企業培訓(實訓)中心,創業孵化基地、創客空間、網絡平臺等,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新素質培養、企業項目指導、開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要開發合適的創業培訓課程,推廣成型的培訓實訓模式,重點實施“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培訓項目和網絡創業培訓項目,將網絡創業培訓納入政府補貼范圍。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發揮好企業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職工創新工作室對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的指導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對參加培訓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培訓結業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企業新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技能提升培訓、技師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或失業保險職工技能提升補貼。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參加見習單位開展的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見習單位培訓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