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9日下發通知,對新畢業大學生及高校教職員工的安居問題推出新政。3年內普通高校新畢業大學生或5年內985、211院校新畢業大學生免于資格審核住公租房,過渡期內執行廉租住房租金標準。
通知要求,在解決好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前提下,統籌安排部分公租房項目或房源,作為支持新畢業大學生安居試點項目,西安市本級大學生安居試點套數2017年不少于1.2萬套。
據了解,新畢業大學生在1至2年的過渡期內,執行廉租住房租金(建筑面積2.89元/平方米)。新畢業大學生可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到公租房項目現場或住房保障部門指定地點直接辦理入住手續。
對于擁有自有土地的高校,相關部門應積極引導、配合高校建設公租房。高校公租房建成后只能出租不得銷售,租金標準和準入條件由高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