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試點縣(區)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暢通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上一級學校、各類優秀運動隊、有關足球職業俱樂部的通道,鼓勵高中畢業的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報考高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和運動訓練、體育教育等專業。
目前,教育部已先后遴選確立了青島市、廈門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等校園足球改革實驗區及北京市延慶區等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并在此基礎上繼續開展校園足球改革實驗區和試點縣(區)的遴選工作。
《意見》要求,各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要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普及水平,開展特色教學。將校園足球納入地方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區域校園足球特色校的考核管理辦法;著力擴大校園足球覆蓋面,鼓勵支持各年齡段學生廣泛參與,試點縣(區)校園足球特色校要占當地學校總數60%以上;所屬轄區的足球特色學校每周至少安排一節足球課,有條件的學校開展以足球為特色的“一校一品”體育教學改革。
《意見》指出,完善校園足球競賽體系,形成穩定規范的賽制。構建包括校內競賽、校際聯賽、區域選拔在內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體系,建成縱向貫通、橫向銜接和規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學四級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機制。每年組織開展本地足球聯賽,積極參加區域內校園足球聯賽和選拔性競賽,鼓勵各地加強國際交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和具有國際視野的賽事體系。
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的“出口”問題,一直備受關注。《意見》提出,在國家考試招生入學制度改革總體框架內,探索中小學招生相互銜接的招生模式,形成相應的招生及足球運動員合理流動政策,允許足球特長生在升學錄取時合理流動,暢通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上一級學校、各類優秀運動隊、有關足球職業俱樂部的通道,建立和完善教育、體育和社會相互銜接的人才輸送渠道。
《意見》同時要求,加強校園足球運動傷害風險管理,在購買校方責任險的基礎上,為學生建立體育運動意外傷害險,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