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靜
近期,多家銀行紛紛發布聲明,與貸款中介“撇清關系”。僅在12月9日這一天,就有太原農村商業銀行、赤峰元寶山農村商業銀行、新絳縣新田村鎮銀行等多家銀行發布未與任何中介機構開展貸款業務合作的聲明。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正值銀行備戰來年“開門紅”時期,部分銀行基層機構或客戶經理為了完成業績指標私下與貸款中介加大合作力度。正規的貸款中介有助于銀行獲客、活客,但是不良貸款中介混雜于市場當中,他們的不合規做法使得消費者投訴事件屢見不鮮,給銀行帶來了聲譽風險。
多家銀行發聲
多家銀行提示,除合同約定的貸款利息外,客戶無需支付“中介費”“介紹費”“手續費”“包過費”“代辦費”“信息咨詢費”等不當費用。任何第三方以這些名義收費的行為均與銀行無關。對于中介機構或個人以“無需抵押擔保”“特殊渠道”“當天放款”“低息貸款”“洗白征信”等誘導客戶辦理貸款的情況,銀行強烈建議客戶保持警惕。
同時,多家銀行還開通了舉報監督渠道。例如,新絳縣新田村鎮銀行表示,如果公眾發現任何機構或個人虛假宣傳或索要中介費用、內部人員或內外勾結索要額外費用、各環節經辦人員吃拿卡要等問題線索,可撥打舉報電話。
記者梳理發現,12月以來,內蒙古、山西、安徽、云南、浙江等地銀行密集發聲,其中不乏國有大行的身影。例如,12月5日,建設銀行臺州分行發布聲明,該行及下轄支行從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企業或個人經營類、消費類貸款業務合作,臺州建行線上、線下企業或個人經營類、消費類貸款均由經辦網點自行營銷辦理。12月3日,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表示,該行及下轄16家二級分行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普惠貸款業務合作,未委托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代收貸款資料和代為開展貸款調查,從未委托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辦理“過橋”“轉貸”“貸款提額”等業務,請廣大客戶提高警惕。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近期銀行密集發聲的主要原因在于,當前正值銀行備戰來年“開門紅”階段,加之有效融資需求不足,信貸投放難度加大。為完成業績指標,部分銀行的分支機構或客戶經理傾向于通過貸款中介獲取客戶,導致貸款中介活動頻繁。
客戶經理樂于與貸款中介合作
記者調研發現,盡管銀行官方層面明確與貸款中介劃清界限,但出于業績考核的壓力,業務人員私下樂于與貸款中介合作。
一位客戶經理透露,這種合作帶來了諸多便利:首先,顯著節約了時間成本,客戶經理無需四處拓客即可輕松完成業績指標;其次,針對貸款審批難度大的客戶,貸款中介能夠協助準備詳盡的材料,從而提高貸款成功率,而客戶經理因合規限制,難以提供此類協助,客戶經理還能與中介分享手續費等收益;最后,由客戶經理拓展的客戶出現逾期,催收責任落在客戶經理肩上,而由貸款中介途徑轉來的客戶出現逾期,中介負責催收,且相較客戶經理,中介的催收手段更為靈活、多樣。
對于部分急需資金卻又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客戶,即便需要支付高額手續費、中介費等,他們也愿意通過貸款中介獲得貸款。浙江的一位網友表示,他曾嘗試從多家銀行貸款30萬元未果,最終通過貸款中介成功貸款,并支付了1.5萬元的中介費用。
事實上,正規的貸款中介憑借豐富的貸款渠道和信息優勢,能夠根據客戶的不同情況,在多家銀行的產品池中尋找產品,使原本難以獲得貸款的客戶成功借款。對于銀行而言,這同樣意味著能夠觸及更多客戶。“正規的貸款中介機構并非沒有積極意義,部分貸款中介機構擁有先進的技術、模型,積累大量的客戶、數據,可以幫助銀行觸達更多客戶,提升金融服務可得性和覆蓋面。比如,部分大型互聯網平臺,近年來經過整頓和規范,在豐富銀行數據維度,幫助銀行獲客、活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董希淼說。
警惕不良貸款中介
不良貸款中介混雜于市場當中,因他們收取高額服務費、發放高利貸、采取暴力催收、泄露個人信息等問題,消費者投訴乃至提起訴訟的事件屢見不鮮。
例如,有貸款中介人員假冒銀行信貸部客戶經理,誘騙客戶到某銀行網點簽約,實則是貸款中介公司所在地。“他們起初聲稱是銀行工作人員,向我推銷低利率、無手續費的產品,誘騙我前去了解。他們發來的定位顯示的是一家銀行網點,我到了才發現原來是這家銀行網點對面的寫字樓。他們謊稱銀行人員在此辦公,向我推薦裝修貸,產品利率低,且他們能提供裝修證明,全程僅需支付貸款總額的0.4%作為服務費。然而,合同里暗藏‘每月’二字,三年期貸款服務費率高達14.4%。”四川的一位網友表示,受低利率誘惑,消費者很容易上當受騙。
記者調研發現,有貸款中介公司規定新員工需將客戶約至公司,以完成“上門指標”。這些公司的員工為完成任務,謊稱自己是銀行客戶經理的情況并不少見。“我們的大部分客戶不符合銀行貸款資質,給他們的服務費率通常為10%至30%。公司內部有專門人員負責匹配貸款,業務員先收集客戶信息,再與匹配到的人員溝通。若能找到合適的貸款產品,便通過線上操作或請附近銀行客戶經理來現場操作。對于無法匹配任何產品的客戶,我們也會故作忙碌地讓他們在辦公室稍候片刻,隨后偽造一張有貸款額度的截圖給他們看,并建議他們尋找所謂的‘監督人’或‘擔保人’。我們會告訴他們,現在只差最后一步,需要再找個人來簽字就能放款,實際上,就是讓所謂的‘監督人’或‘擔保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申請貸款。”一位貸款中介人士說。
在上述貸款過程中,作為資金方,銀行容易成為消費者“討伐”的對象之一,面臨聲譽風險。董希淼建議,銀行要引導全行員工樹立正確的業績觀、發展觀,杜絕與不良貸款中介合作;同時,加強對基層機構、客戶經理日常行為的規范和排查,對基層機構和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處罰。對于正規的貸款中介,要實行總行準入制度,從源頭上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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