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4日消息 12月3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等的風險提示。保險業協會提到,近期,多地投訴反映,社會上一些非保險公司銷售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服務產品及開展類似業務(以下簡稱“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為保障廣大車主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現就“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等存在的風險提示如下:

一是“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保護。保險業屬于特許經營行業,“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不是保險業務,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此類以“XX統籌”“XX互助”“XX聯盟”為名與車主所簽訂的安全統籌業務合同不是保險合同,相關權益無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得到保障。

二是“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失信風險大。此類業務經營者不是持牌保險機構,相關業務缺乏嚴格的償付能力、準備金、消費者保護等監管約束,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跑路”等現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可能面臨無法獲得或無法足額獲得賠償的風險。

三是投保人可利用多種手段查驗確認保險合同。廣大車主可通過“金事通”APP查詢名下合法有效的車險保單信息,核驗是否由具備合法資質的保險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險公司官方客戶服務熱線進行咨詢確認,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險權益。

四是根據自身需求向合法的保險公司投保。請車主提高自身風險管理意識,在參保前認真辨別、仔細斟酌、理性選擇,全面客觀掌握“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的風險。車主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及時向合法經營車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

五是多方合力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有參與“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情況的,可通過撥打各地12378熱線等方式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各保險公司如發現有外部企業或人員利用保險公司名義開展“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的,要及時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編輯: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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