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于支持合肥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
國科函規〔2019〕185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
《關于申報合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皖政秘〔2019〕122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的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的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支持合肥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合肥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發揮在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發揮人才和技術優勢,強化人工智能創新供給。充分發揮合肥在智能語音、機器人等領域研發機構多、專家團隊高度集聚等優勢,強化人工智能基礎前沿理論和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部署,加強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和創新平臺建設,在具有產業優勢的細分領域加強應用示范,培育一批龍頭骨干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人工智能創新發展水平。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人工智能創新生態。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和社會實驗,在政策法規、倫理規范、安全標準、人才引育等方面積極探索,改革資源配置方式,完善投融資服務體系,創新產學研用協同機制,營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創新發展的良好生態。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合肥推進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科技部關于支持杭州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
國科函規〔2019〕184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于商請支持杭州市和德清縣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浙政函〔2019〕73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的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的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支持杭州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發揮在引領浙江數字化轉型、全方位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強化高端資源集聚效應,提升人工智能創新發展水平。發揮杭州在人工智能領域學術研究、應用場景、產業基礎等方面優勢,發揮領軍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要作用,加強人工智能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開展重大創新成果應用示范,打造人工智能產業聚集高地,支撐引領杭州進一步壯大數字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三、創新體制機制,營造有利于人工智能發展的制度環境。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和社會實驗,健全人工智能人才培養、創業孵化等政策體系,創新研發組織模式,加強人工智能技術標準、安全框架、法律倫理等方面研究,建立開源開放共享新機制,探索城市治理智能化的新模式。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杭州推進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2019年10月17日
科技部關于支持深圳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
國科函規〔2019〕183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商請支持深圳市創建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粵府函〔2019〕311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的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的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支持深圳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引領帶動粵港澳大灣區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
二、充分發揮研發和人才優勢,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工智能創新高地。發揮深圳研發能力強、高端人才聚集、產業鏈完整等優勢,圍繞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方向,加強人工智能基礎前沿理論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健全智能化基礎設施,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產業國際競爭力,在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建設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
三、加強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國際一流的開放創新生態。把握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重大機遇,進一步加大改革開放力度,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和社會實驗,突破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流動的制度瓶頸,加強治理機制建設,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營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創新環境。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深圳推進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2019年10月17日
科技部關于支持天津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
國科函規〔2019〕182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
《關于申請建設天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津政函〔2019〕86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的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的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支持天津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示范帶動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
二、整合人工智能創新資源,壯大智能科技產業集群。依托天津豐富的算力和數據資源,加強人工智能研發創新,加快培育智能科技產業,建立人工智能在重大應用場景中的落地模式,在產業升級、城市運營和社會治理領域形成一批應用解決方案,探索智能經濟發展和智能社會建設的新路徑,支撐引領天津高質量發展。
三、強化政策創新,探索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新機制。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和社會實驗,強化人才引進、創新創業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建立人工智能的治理框架及倫理指南;探索面向人工智能技術的新工科人才培養模式,建立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新機制;發揮世界智能大會品牌效應,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天津推進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