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17日消息(記者張茜)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天(16日)發布消息,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并對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引導推動大灣區廣聚英才。
新政出臺 粵港澳大灣區境外人才實際稅負水平將明顯降低
根據通知,這一優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執行,適用范圍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慶市等大灣區珠三角九市。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介紹,這一政策的出臺,使得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境外人才實際的稅負水平明顯降低,對于粵港澳大灣區廣聚英才將起到積極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表示,當前正按照部署抓緊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頂層設計,重點推進有利于港澳居民進出內地和到內地發展的便利措施。何立峰說:“推進有利于港澳居民進出內地和到內地發展的便利措施,在其他相關便利方面,跨境車輛進出、人員進出、海關通關便利等,特別是有利于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廣東這一側就業創業,要提供更好的便利。對于這些創新型企業的人才,在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方面,也有一些新的重大舉措,同時極大地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整體創新水平、經濟實力。”
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彈性空間大 吸引更多高端人才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由境內居住滿一年調整為滿183天,進一步放寬了外籍人員來華工作的免稅條件,并且規定,將免稅條件由構成居民納稅人不滿五年,放寬到連續不滿六年;在任一年度中,只要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就重新計算連續居住年限;在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境內居住天數;連續居住“滿六年”的年限從2019年1月1日起計算,2019年之前的年限不再納入計算范圍。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賈康認為,此次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給粵港澳大灣區當地政府彈性空間頗大,能夠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活力。賈康表示:“當地政府的彈性空間很大。地方的企業里邊要留住自己高端團隊的人員,原來要高薪,薪酬是要進入個人所得稅的。他現在可以換成我不高薪,但是我更多的收入是按照現在允許做免稅的補貼方式發放的,只要符合當地政府的規定,就變成了免稅。人才支持的幫助,會有更多高端人才愿意到粵港澳大灣區貢獻他們的才智。”
對于國家出臺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香港人士是怎么看的呢?經濟之聲昨晚(16日)采訪了香港艾力彼醫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莊一強。莊一強認為,個稅的優惠給了境外人才更多就業機會,這是一個非常給力的好政策。“我現在是做醫院管理,就是醫院排名,第三方評價,從這個角度來說,香港有40家公立醫院,12家民營醫院。內地有3萬家醫院,我肯定選擇來內地發展。”莊一強說。
對于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需求,莊一強說,稅收優惠政策給境外人才提供可選擇的余地,必將吸引更多的境外高端人才來內地創業。
配套政策和措施 將對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起到積極作用
通知中提到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如何認定呢?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表示,目前,國際上和我國對于“人才”并無統一適用的判定標準。為了更好地滿足粵港澳大灣區的實際需要,《通知》規定,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也就是由廣東省、深圳市確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辦法。
國務院參事、全球化智庫理事長王耀輝認為,目前政府在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稅收優惠等方面出臺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對于加速人才引進和流動,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將起到積極作用。王耀輝表示:“粵港澳三地已經形成了很好的硬件聯通的體系,我們需要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形成一個更高的平臺、更高的磁場和更高的發展高地、人才高地。”
要聞快評:以人才引領 助力高質量發展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張連起表示,在大陸境內取得的收入不用交稅,這實際上是非常好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融合,港澳地區來內地,包括短期工作和學術性交流等等,提供稅收優惠,特別對中高級知識分子,是很大的利好。
現在有所謂的“一小時生活圈”,這樣的深度融合,促進人才的交流。特別是高端緊缺人才,取消了稅收的門檻,給人才的集聚形成強有力的引導和推動作用,也有利于形成內地和港澳的合作以及高質量發展的一個“生活圈”,對境外高端人才、緊缺人才是一種強有力的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