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首次明確付費搜索是廣告 應顯著標明
2016-07-09 09:17: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7月9日消息(記者陳璽宇)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互聯網廣告監管又出新利器——國家工商總局昨天公布《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這項針對電商、搜索、社交等互聯網全行業的廣告新規,將從今年9月1號起開始施行。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告系 系主任陳剛認為,《辦法》的出臺,正是適應技術、傳播和營銷環境的大變化。
陳剛說,2015年,中國企業的廣告支出將近一半是花在互聯網上。這樣一個平臺雖然發展很快,但是管理方面還需要不斷地與時俱進。這次《辦法》的出臺,就是適應這樣一個技術、傳播和營銷環境的大變化。
新規首次明確付費搜索是廣告
各界普遍關注的是,《辦法》明確提出,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字樣,使消費者能夠辨明搜索信息是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等。這意味著此前頗受爭議的“百度推廣是不是廣告”終于有了說法——推廣就是廣告。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邱寶昌認為,這是本次《辦法》的最大亮點。《辦法》明確規定了收費的搜索這種商品、服務的推薦歸《廣告法》管理,這一點之前爭議是比較大的。很多人通過搜索來查找商品的經營者和服務的提供者的時候,往往認為結果是客觀的推薦,但結果經常被其他因素左右。那么,怎樣保證廣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首先,明確規定了這種形式就是廣告,受《廣告法》規制。
邱寶昌說,《辦法》的另一大重點在于,對互聯網廣告相關責任人的管轄進行了明確。他認為,互聯網是跨地域性的,首先發布的地方,工商部門有管轄的權力。如果難以查到廣告主或者難以查清,應該由廣告主所在地或者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部門來管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對原來存在爭議的問題或者大家難以界定的問題,都有明確清晰界定。
事實上,除了這些跟傳統廣告一致的要求,本次《辦法》還有一些更具體的規定: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互聯網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等。《辦法》還提出,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脫掉馬甲,讓互聯網廣告曬曬陽光更健康
剛剛過去的2015年,互聯網廣告收入首次超過電視、報紙、廣告和雜志四家傳統媒體廣告收入之和。此前,付費搜索服務是否屬于廣告,曾經引發各方爭議。此次《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首次明確了付費搜索是廣告,應該顯著標明“廣告”字樣。這就要求互聯網企業不能再魚龍混雜,必須把掩蓋在搜索信息中的廣告驗明正身。
網絡對于我們的生活是如此重要,網絡上的信息就絕不能讓人霧里看花。付費搜索服務披著新聞信息的馬甲,行營銷推廣之實,混淆了視聽,危害極大。表面上看,披著馬甲的付費搜索服務是給互聯網企業帶來了收益,但卻損害了自身的公信力,不利于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將迫使付費搜索服務脫掉馬甲,讓互聯網廣告在一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環境中運營,同時,也能確保用戶在使用互聯網搜索不再步步驚心!
編輯:李岸
關鍵詞:新規;廣告;付費搜索;互聯網廣告
今天(1日)開始,一批關系民生的新規開始實施,它們有的聽起來很方便,比如身份證丟失可以異地補辦了,但是真的能執行嗎?有的看起來高大上,比如資源稅改革,它到底有什么好處呢?還有的看起來會讓人不方便,比如網絡支付新規,大家到底會受到什么影響呢?
2016-07-01 16:26:00
在各方的期待下,搜索引擎服務的相關法律規定比預想的更早出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促進互聯網信息搜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2016-06-25 17:40:00
包括國家考試作弊可能“禁考”3年、快遞收寄驗視成強制性標準等一批新規開始實行,它們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2016-06-01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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