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說】新三板分層不是簡單的“論資排輩”
2016-05-30 11:00:00 來源:央廣網
作者 易建濤
前兩周,《易說》談到了新三板要有“新姿態”,提到新三板未來的分層管理。這不,“新姿態”的造型擺出來了。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上周五發布,今年6月27日開始,新三板市場就將正式對掛牌公司實施分層管理。
關于分層,之前監管機構表示“實施內部分層有利于實現分類服務、分層監管,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的差異化需求,并有效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收集成本。”當然,因為要分出“創新層”和“基礎層”,分層的標準最受市場關注,可以看到,《分層管理辦法》設置了3套并行標準,申請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的標準與已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的3套標準基本一致,但同時作了適當調整。值得注意的是,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分層管理辦法》細化了分層方案,而且從增加分層標準的公平性和抗操縱性考慮,優化了分層標準。
要滿足哪些具體的標準才能進入“創新層”,在這里不做詳細說明,請大家關注《易說》微信公眾號,在圖文消息中查看具體標準。另外,還有哪些A股公司參股了新三板公司?也有清楚的列表呈現給大家。在微信搜索“易說”,添加關注,即可查看。
說到分層,在眾人的眼里,那就是要把現在這掛牌的7000多家公司分出個優劣來,是不是要“論資排輩”?確實會涉及到資本規模的標準,但新三板分層絕對不是簡單的“論資排輩”,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負責人表態說:“不是將掛牌公司簡單地分為“好與壞”、“優與次”,而是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和具有不同市場需求的掛牌公司提供與其相適應的資本市場平臺,更有針對性地提出監管要求和提供差異化服務,合理分配監管資源,給市場更多地選擇空間。”全國股轉公司還特意強調了,掛牌公司差異化制度的構建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在分層實踐基礎上不斷推進。
據我觀察,雖說新三板分層不是簡單的“論資排輩”,監管層有通盤考慮,但仍有兩個問題是懸在市場頭上的。第一,分層后,除了少部分被劃歸到“創新層”的企業有可能吃香的喝辣的外,那些歸類到基礎層的公司是否就會被投資者們打入“冷宮”,難以翻身?第二,分層真的就能解決新三板流動性不足的問題嗎?
當然,進入創新層的好處顯而易見:企業知名度提升,成了投資者優選的對象,還可能在融資、交易等方面優先享受政策紅利,企業的流動性想必也會顯著的提升,估值也就隨之增高。而那些歸到基礎層的公司表現如何,就看各自的努力和“造化”了,具體情況還是要等到市場正式實施分層再靜觀其變。
還是重點想說第二個問題,分層就能解決新三板的流動性不足嗎?目前看是有些難的,因為這就好比是把原有的一盒積木重新堆積了一遍,積木還是那些積木呀。當前對于新三板分層效果不樂觀的觀點都多數是集中在了新三板依然存在的500萬投資準入門檻和交易制度上,比如有人建議,新三板投資準入門檻如果降低到50萬,流動性立馬就會增加,因為市場已經出現了專門針對新三板開戶的墊資公司,如此一來,500萬門檻是形同虛設,還不如降低門檻,然后嚴守門檻。另外,競價交易要比做市商制度更高效,新三板之所以采取做市商制度,而不是競價交易,是因為參與者太少,流動性低,以及在信息披露、股權分散度等方面的不成熟。如果降低門檻,流動性增加,再加上實現競價交易,市場就能愈加活躍起來。
新三板分層,帶來市場更多深層次思考,這其實是一件好事,這算是一次“投石問路”之舉,也有助于新三板在未來展現出更新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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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岸
關鍵詞:新三板;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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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08:54:00
新三板分層方案昨天傍晚終于出爐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自今年6月27號起,全國股轉公司將正式對掛牌公司實施分層管理。
2016-05-28 09:17:00
新三板創新層正式的分層標準昨日正式出臺,新三板掛牌企業進入創新層共有三個標準,滿足其中之一便可以進入創新層。
2016-05-28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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