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文規范銀行理財債市開戶 評:灰色操作將遭遏制
2014-02-14 15:35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導讀】央行發文規范銀行理財債市開戶。央廣財評:銀行理財產品“灰色操作”將遭遏制。
央廣網財經北京2月1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央行金融市場司昨天最新發布了《關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文規定,資產管理人的自營債券賬戶與理財產品債券賬戶之間,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債券賬戶之間不得進行交易。一家國有商業銀行的交易員稱,央行這是有的放矢之舉,有了這個規定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絕關聯交易,防范出現跨市場金融風險。這也是央行首次發布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銀行間債市的條件。
業內人士認為,該通知規范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行為,銀行理財產品“灰色操作”的空間將得到遏制。自去年債市掀起整頓風暴之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在銀行間債市的開戶一度被叫停了,而這次重新發文,也意味著央行以重啟銀行間債市新增理財開戶。
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桂浩明對此評論。
經濟之聲:央行在制度規范上是否已經做好了全面的準備?銀行理財產品的“灰色操作空間”是否會得到有效遏制了呢?您認為這次規范修改的重點和亮點又在哪?
桂浩明:因為是這樣,在證券市場當中參與主體的是機構,根據機構不同類型,對于債券交易的參與的能量把它分為三類,一類就是甲類帳戶,主要是銀行,因為銀行是債券主要購買者,特別是國債,金融債,主要購買者,銀行本身也是通過債券作為它獲取投資收益重要途徑,所以A類帳戶,就是銀行來開始的,對A類帳戶來說應該說管制會比較松,因為它本身有比較強的實力。
第二類是信用社、基金、保險等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就是非營利性金融機構,它本身不屬于銀行,也就是監管條件本身和銀行不完全一樣,但是他們又是從事金融業務的,比如說保險,也是金融行業,他們也有配制債券的要求,所以列為乙類帳戶,他們風險承受和銀行相比可能會有一定區別,所以條件也不完全一樣。
這幾年還有很多非金融機構也參與到了銀行當中,那么銀行間市場對這些機構來說,本身不是金融機構,沒有存款權也不能吸收資金,但它本身又有這方面的要求,同時客觀上也存在這樣一個現實的條件,因為我們債券市場往往靠甲類乙類帳戶還不能完全解決,所以就引發一個丙類帳戶。組成了一些比如非金融機構,包括一些企業它也在參與這樣的教育,也包括個人的投資。這些被認為是丙類帳戶,按道理來說丙類帳戶又風險能力降低,理論上不是一個專業金融機構,所以管制上會更高一些。去年在6月份年報出現一個波動時候,發現一些債市當中存在一些不規范性,同丙類帳戶有關,比如說甲類帳戶它能夠拿到主承銷商或者一些承銷商能夠拿到債券以后,拿到債券以后它可能自己并不想要,丙類帳戶要,但是它沒有參與就由甲類帳戶買了以后高價的去送給丙類帳戶,這當中高價如果是獲利是在機構賬戶上當然也是正常的,當然本身是不是很規范就有問題了。
這當中也存在一些貓膩,比如說流入到了一些個人帳戶當中,所以這也就是去年出現過了有一家丙類帳戶或者乙類帳戶當中的一些包括一些中介機構,就是這樣的現象,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層就規定去年暫停了丙類帳戶的發展,要求其他兩個做好甲類和乙類的項目,從理論上來說丙類帳戶其實參與銀行間市場其實確實有一定問題,或者是參與這方面的交易,并不是很正常,所以這次放開了乙類帳戶,也就是說除了銀行以外,其他機構都可以,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包括規模等等,都可以介入到乙類帳戶來,對這樣的帳戶要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主要目的是為了阻止關聯交易。
編輯:賈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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