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25日消息(記者蔣勇)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央行于25日舉行“金融支持保市場主體”發布會,央行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1月1日開始,我國已在全國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這項舉措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中小企業融資。
我國中小企業約60%以上的資產是應收賬款和存貨,但金融機構擔保貸款中,約60%要求提供不動產擔保,動產擔保融資不足40%,形成一定的錯配。造成錯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機構相對分散,登記查詢效率較低,影響了動產融資的發展。
為解決這一問題,2019年以來,央行會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北京、上海、重慶、廣州陸續開展統一登記試點,市場監管部門把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登記職能委托給央行征信中心,依托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統一辦理。試點有效便利了企業融資,民營和小微企業新增擔保登記業務占比超過95%、融資金額占比超過80%。
從今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在全國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央行條法司副司長謝丹指出,這項工作在全國范圍開展后,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融資,“一是登記和查詢的效率明顯提高,實施統一登記能夠實現登記和查詢的一站式服務。二是顯著減輕企業的負擔,統一登記的辦理主體由以前的‘企業等擔保人為主’轉變‘為以金融機構等擔保權人為主’,免去企業到現場提交材料、辦理登記的負擔。”
此外,統一登記還明顯提升了金融機構等擔保權人接受動產和權利擔保的意愿,便利金融機構查詢動產和權利的已擔保信息,降低和控制信貸風險和成本。
謝丹介紹,在確定統一登記范圍時,相關部門從便利企業融資的角度,在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實現應納盡納。謝丹說:“比如說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應收賬款質押、存單、倉單、提單質押,以及融資租賃、保理、所有權保留等具有擔保功能的交易都納入進來。同時,也明確了一些特殊類型的動產和權利擔保不納入統一登記,包括機動車、船舶、航空器抵押,債券、基金份額、股權質押,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
考慮到實踐發展的需要,相關部門還為納入其他擔保類型預留了制度空間,今后如納入其他擔保類型確有必要,且時機成熟,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履行報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