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銀行只能辦理一張儲蓄卡了!熱點問題全面解析
2016-11-30 21:46: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11月30日消息(記者丁玲娜)從12月1日起,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新政正式實施,個人在銀行開立賬戶,每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賬戶,如果已有Ⅰ類賬戶,再開戶時只能是Ⅱ類、Ⅲ類戶,賬戶級別不同,功能和額度將有差異。這對每個人來說意味著什么?經濟之聲記者專門就相關熱點問題采訪了業內人士。
一、Ⅰ、Ⅱ、Ⅲ類戶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Ⅰ類戶即當前個人在銀行柜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全功能賬戶,可以辦理存款、存取現金、轉賬、消費和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貸款和還款等,使用范圍和金額不受限制。
Ⅱ類戶在原有可以辦理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限額消費和繳費的功能基礎上,新增可以限額存取現金、限額與非綁定賬戶轉入轉出資金(含綁定支付賬戶使用)、接受開戶銀行貸款和還款等功能。其中,經銀行柜面、自助設備加以銀行工作人員現場面對面確認開戶申請人身份的Ⅱ類戶,才可以辦理存取現金、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業務以及配發銀行卡。
Ⅲ類戶在原有可以辦理限額消費和繳費功能基礎上,新增限額與非綁定賬戶轉入轉出資金(含綁定支付賬戶使用)功能。其中,經銀行柜面、自助設備加以銀行工作人員現場面對面確認開戶申請人身份的Ⅲ類戶,才可以辦理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業務。Ⅲ類戶限額管理要求是:賬戶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日累計限額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為10萬元;消費和繳費支付、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等出金業務的日累計限額合計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10萬元。Ⅲ類戶任意時點的賬戶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因賬戶計息或退款資金匯入累計余額超1000元的情況除外。
二、個人如何利用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管理資金?
三類賬戶就像是人們三個不同資金量的錢包。Ⅰ類戶是“錢箱”,個人的工資收入等主要資金來源都存放在該賬戶中,安全性要求較高,主要用于現金存取、大額轉賬、大額消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公用事業繳費等。Ⅱ類戶是“錢夾”,個人日常刷卡消費、網絡購物、網絡繳費通過該賬戶辦理,還可以購買開戶銀行的投資理財產品。Ⅲ類戶是“零錢包”,主要用于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尤其適用于目前銀行采用創新技術開展的移動支付業務,例如ApplePay、三星Pay、華為Pay、HCE以及小額免密交易業務。
總體來說,Ⅰ類戶的特點是安全性要求高,資金量大,適用于大額支付;Ⅱ、Ⅲ類戶的特點是便捷性突出,資金量相對小,適用于小額支付,Ⅲ類戶尤其適用于移動支付等新興的支付方式。社會公眾可以根據需要,主動管理自己的賬戶,把資金量較大的賬戶設定為Ⅰ類戶,把經常用于網絡支付、移動支付的賬戶降級,或者新增開設Ⅱ、Ⅲ類戶用于這些支付,這樣既能有效保障賬戶資金安全,又能體驗各種便捷、創新的支付方式,達到支付安全性和便捷性的統一。
三、個人此前已經開立的存量賬戶是否會受到影響?
個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存量銀行賬戶不受影響,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進行任何操作。存量銀行賬戶在日常使用中已經開通水電煤代繳、貸款和信用卡償還、銀證轉賬和快捷支付等支付和理財功能的,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以后也可以根據需要開通相關業務。但個人如果有降低支付風險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以主動到銀行將一些與網絡支付綁定使用的賬戶進行降級,對多年不使用的賬戶進行銷戶。
四、個人使用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會受到影響嗎?
此前,一些銀行已經對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的大額轉賬進行控制,網上銀行轉賬一定金額以上的必須使用Ukey等,手機銀行轉賬也有限額規定,不得大額轉賬。因此,銀行對已經對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進行大額轉賬控制的,不會受到影響,但如銀行未對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的轉賬作任何要求的,根據此次261號文件的規定,可能就會受到影響。261號文件規定,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轉賬單日累積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采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方式,原有的僅采用密碼和手機短信驗證碼的方式不能再進行大額轉賬。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個人銀行賬戶資金的安全。
五、個人信用卡的開立和使用會受到影響嗎?
此次文件規定的內容主要是涉及個人開立的借記賬戶(借記卡,也就是通常所稱的銀行卡),不涉及貸記賬戶,也就是信用卡,因此,信用卡的開立和使用不會受到影響。
六、央行是為了限制支付賬戶的使用嗎?
央行出臺的261號文件和302號文件主要是針對電信詐騙,是遵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針對公安機關提供的電信詐騙案例梳理出的支付結算問題而制定,總體上看,主要是針對個人銀行賬戶而不是支付賬戶,更談不上是對支付機構和支付賬戶的限制。
根據公安機關反映的情況,目前電信詐騙分子作案賬戶有從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移的趨勢,為此,261號文件也涉及到了對一些對支付機構的管理要求,防止不法分子在銀行賬戶嚴管的情況下,轉而通過支付賬戶進行詐騙活動。
七、支付寶賬戶和微信賬戶的使用受到影響嗎?
央行出臺的261號文件和302號文件沒有調整支付賬戶的轉賬額度,支付賬戶轉賬額度仍然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43號)的規定執行,其中,對于Ⅲ類支付賬戶,余額付款交易年累積不超過20萬元(不超過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下同),Ⅱ類支付賬戶余額付款交易年累積不超過10萬元,Ⅰ類支付賬戶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
唯一產生影響的是,按照261號文件的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客戶新開立支付賬戶時,需要約定支付賬戶的日累積轉賬限額和筆數。但是,這種約定完全是支付機構與客戶之間的自愿行為,約定多少由支付機構與客戶自行決定,央行沒有任何規定。同時,這也只針對新開立賬戶,存量賬戶不受影響。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銀行卡;儲蓄;辦理
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不含社保類卡)。
2016-11-29 09:22:00
國家工商總局與中國銀聯企業信息共享合作發布會今天上午在北京舉行,此次合作是工商總局首次與企業單位開展企業信息共享,對企業信息公示機制建設,以及銀行卡產業規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6-11-25 12:17:00
近年來,銀行卡遭盜刷、電信詐騙等案件頻發,而信息泄露已成支付安全風險的源頭。
2016-11-24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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