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月24日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提出,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確定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意見》提出,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著力推進內外部涉稅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進一步優化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能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2025年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大數據智能化應用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面升級。

  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制定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化稅收大數據共享應用。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保險費征收、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應用,并持續拓展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應用。不斷完善稅收大數據云平臺,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持續推進與國家及有關部門信息系統互聯互通。2025年建成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常態化、制度化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健全涉稅涉費信息對外提供機制,打造規模大、類型多、價值高、顆粒度細的稅收大數據,高效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