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 記者3日從工信部了解到,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工信部近日發布《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下稱《通告》),對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作出部署。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下稱《通知》),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云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工信部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列入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事項,分別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通告》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
一是明確時間安排。《通告》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依法設立的企業申請辦理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國務院《通知》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貫徹落實措施辦理。
二是強化政策落實。《通告》要求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各地通信管理局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各項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部相關司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各項措施落地實施。
三是完善貫徹落實措施。《通告》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貫徹落實措施。其中,對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食鹽定點生產和批發企業、電子認證服務和有關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互聯網域名服務等18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從減少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間、簡化審批流程等方面進行改革。對于2項實行告知承諾的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相關許可事項,另行制定發布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方案,有序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同時,《通告》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優化有關貫徹落實措施,推動改革效應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