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民政部發布的《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慈善組織在滿足一定要求后,可以開展三類投資活動——即可以購買資管產品、進行股權投資或者委托機構投資。《辦法》的正式出臺,或意味著A股再添長線資金。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比于養老金,慈善基金主要來自于捐贈,其用途更多投向公共民生領域,保值增值的要求并未很高,因此,入市投資風格和標的選擇可以不用像養老金那樣穩健保守,相反可以更加靈活。
劉向東認為,由于慈善基金總量有限,因此,其投入股市的體量也相對有限,預計對A股市場不會帶來較大影響,但可以起到正向激勵作用。
《辦法》規定,慈善基金投資活動主要有三類:一是直接購買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二是通過發起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直接進行股權投資;三是將財產委托給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進行投資。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整體來看,慈善基金入市對A股來說偏利好,因為這會帶來一部分新的增量資金,但按照《辦法》規定,慈善基金不能直接投資股市,因此,影響不會特別顯著。
黃志龍認為,隨著中國慈善基金規模越來越大,預計會有更多的基金管理公司將對慈善基金提供專業投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