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對支付領域再度開出兩張罰單,這次被罰的是支付寶和財付通。
昨日,央行深圳市中心銀行公布了關于騰訊系財付通支付的行政處罰。同一天,央行上海總部也掛出了針對支付寶的罰單。
央行公告顯示,財付通的處罰緣由是“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而支付寶則是因為“違反支付業務規定”。
有業內人士猜測,作為支付行業的巨頭,支付寶和財付通很可能是由于實名認證的問題被央行處罰。雖然在實名認證條陳出爐時,無論是支付寶還是財付通,都積極推進用戶的實名認證,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兩家公司的用戶體量太大,沒有完全達到合規標準,也在情理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財付通和支付寶而言,這次的處罰力度并不大,兩家均被罰款3萬元,并限期改正。
易觀國際支付行業分析師王蓬博表示,單從處罰金額看,央行此舉可能只是警示意義,沒必要過度解讀。“未來監管會不斷趨嚴,現在正是在此前出臺的監管細則落實的過程中。”
實際上,近年來央行出臺了多個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政策,包括虛擬賬戶分類管理、備付金監管等一系列監管細則,同時成立網聯,解決網上支付跨行、跨機構的清算功能,對資金動向進行監管。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4年底至今,央行共有47家支付公司被處罰,累計開出罰單70次。而今年1月以來,央行已經對至少8家支付機構開出罰單。包括支付巨頭“銀聯商務”也已兩次遭央行處罰。去年有多家支付公司收到央行上千萬元的巨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