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創新“跑偏” 互聯網金融整治劍指六領域
2016-10-14 09:19:00 來源:環球網
昨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多個部門相繼出臺多個相關配套政策,明確具體整治重點。
這場由17個部門聯合展開的專項整治,其背后原因是互聯網金融某些業態偏離了正確的創新方向,并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從2012年起,開始有零星的P2P平臺跑路事件,風險不斷累積和發酵,直至e租寶事件的爆發,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
針對此次專項整治的目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短期看,此舉是規范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但從長遠看,此舉旨在切實發揮互聯網金融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積極作用,對推動供給側改革,提升金融服務普惠性和覆蓋面具有積極意義。
“亂拳打死老師傅。”陸金所聯席董事長兼CEO計葵生認為這句中國俗語可以部分體現前幾年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他認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清理整頓,在沒有影響行業朝前發展的前提下,互聯網金融行業野蠻生長的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礎上,《實施方案》正式下發,讓專項整治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操性。
“1+N”整治方案
《實施方案》是4月12日成文頒布的,按照部署,各省級政府已經完成了摸底排查,今年11月底之前各部門和省級政府完成清理整頓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自的整治報告,并于3月底前完成總報告,最終形成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議。
《實施方案》為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牽頭文件,其為“1”。1+N中的N,分別聚焦于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主要風險隱患,如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六大領域。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應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對六大重點領域進行整治。
——P2P網絡借貸領域的整治重點是落實網絡借貸機構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網絡借貸機構突破信息中介職能定位開展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活動。
——股權眾籌領域的專項整治強調了不得擅自公開發行股票、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要求。
——對于互聯網保險領域來說,整治重點在于互聯網高現金價值業務、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跨界開展業務及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第三方支付領域的整治重點則是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風險和跨機構清算業務,以及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為,第三方支付領域已實行業務許可,對于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將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央行等多部門印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統一繳存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加強賬戶資金監測,防范資金風險。有關負責人就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表示,要以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為基本目標,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的整治重點,是具有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質但開展業務不規范的互聯網企業,以及未取得資產管理等金融業務資質但跨界開展金融活動的互聯網企業。
——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的整治重點是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金融廣告等。
除此之外,各相關部門還要配合金融部門展開工作,如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網絡安全防護、用戶信息和數據保護的監管力度,住房城鄉建設部與金融管理部門共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從事金融業務或與互聯網平臺合作開展金融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一位省級金融辦發展處的官員對記者表示:“在具體的實施方案中,條款中包含‘不準’、‘嚴禁’等字眼的事項,其實都是之前行業中存在的不規范現象,只是程度輕重的問題。有些問題,是行業的頑疾,如不徹底整頓,行業將無法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更清晰的監管架構
通過“1+N”的整治方案,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和專項整治的整體架構也以更清晰的面貌呈現。
具體來看,《實施方案》明確,成立由人民銀行負責人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商總局和住建部派員參與日常辦公。各省(區、市)政府也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負責人為組長的落實整治方案領導小組,組織該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
各部門和省(區、市)政府之間如何分工?方案明確,持有金融業務牌照但開展業務不規范的,由牌照主管部門進行整治。不持有金融業務牌照,但明顯具備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業務特征的,按照相關分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進行整治。
而對于一些“四不像”機構,具體來說是不持有金融業務牌照,也不明確具備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業務特征,或者不以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為主營業務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采取“穿透式”監管方法。
前述省級金融辦的官員對記者表示:“此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亂象叢生,就是因為‘誰的孩子誰抱走’的監管理念,導致了金融壓抑、監管真空以及監管套利并存的現象。‘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無法覆蓋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整個資金鏈條。”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整治方案從國家層面明確監管職責的分工和責任劃分,減輕了地方的壓力,對行業是有益的。上海證券報
編輯:馬文靜
關鍵詞:金融;跑偏;資金池;金融監管;整治方案
2016-10-14 10:54:00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加強輿情監測,強化媒體責任,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2016-10-13 16:45:00
《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三)對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為未經許可從事金融活動并且情節嚴重的企業,工商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定意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2016-10-13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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