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來最嚴監管!網貸平臺命懸12個月
2016-08-29 10:13:00 來源:新華網
網貸監管細則靴子落地,對借款額度作出上限規定,大額標的平臺徹底“傻眼”。若不想在12個月后被清理出局,尋找出路是當務之急。其中,業務徹底轉型、合法規避監管以及找準定位收縮業務是業內討論最廣的三條出路。
史上最嚴的網貸監管辦法出臺了。8月24日,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標志著網貸行業正式進入監管時代。
《辦法》出臺后,有的平臺表態這是“重大利好”,網貸行業終于有了正式的身份;而有的從業人員卻高呼“P2P已死”,認為網貸行業已經成為夕陽產業。
或許是預料到了《辦法》出臺后的巨大反響,銀監會特意在《辦法》發布當天,召集了部分專家和平臺負責人,進行了一次深入的溝通。
據參與此次會議的點融網創始人、聯合CEO郭宇航透露,銀監會希望通過與資深從業者的深度溝通,避免發生行業和社會各界對《辦法》的一些誤讀,從而對行業造成傷害。
同時,為避免《辦法》出臺對行業造成較大沖擊,《辦法》作出了12個月過渡期的安排。
《國際金融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監管層的態度較為堅決,此前業界預計《辦法》會在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出臺。這兩年市場發展很快,甚至出現了一些平臺做資管業務的趨勢,如果再不出臺監管政策,那么監管可能會遠遠落后于市場的發展。
借款限額受上位法約束
《辦法》中最令外界意外的是關于借款額度上限的規定。具體來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臺和不同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分別是20萬元、100萬元;同一法人在同一平臺和不同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分別是100萬元、500萬元。
郭宇航表示,本次《辦法》的很多細則是有上位法依據的。其中,“個人在同一平臺貸款上限20萬元”的法律依據來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一設定融資上限的條款也是考慮到禁止以自融為目的的關聯交易、嚴禁線下理財、禁止類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債權轉讓等行為所作出的。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也指出,20萬元和100萬元的限制來源,與刑法176條入罪標準的起刑數額相同,辦法如此費心約定,也是為了與上位法相吻合。
而另一方面,監管層也參考了外國的網貸行業發展情況。在美國和英國,P2P普遍都是小額業務為主,5萬美元是上限,平均金額更低,因此《辦法》設置了近似的標準。
此外,郭宇航還透露,從2014年到2016年,不下十次的內部閉門會議里,多數提供意見的P2P平臺都偏保守,且多是以小額分散業務為主,看到“指導意見”大局已定之后,也都擁護小額分散業務作為主要業務方向,這一點與監管層不謀而合。
據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介紹,從調研情況來看,2400多家網貸平臺中,多數風險控制比較好,經營正常的,都是做小額貸款;做大額業務的,多數涉及到自融自保、期限錯配以及資金池。另外,多數大額的資產,都是通過線下手段來收集客戶,只是將傳統銀行干的業務換了一個名稱,并不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
企業貸、房貸成重災區
記者注意到,按照新的借款余額上限規定,目前大多數平臺都不符合這一要求。根據網貸之家的壓力測試結果,以限額20萬元為例,851家樣本中超標的平臺數量占比達到96.83%,涉及待還占比達到73.07%,涉及借款人數占比為2.99%。
其中,以企業貸款、房產抵押類貸款為主要的平臺,受到的沖擊最大。
數據顯示,7月底,企業借款人待還金額超過100萬元的人數占比達到了5.41%,待還金額占比達到了78.09%。可以看出企業借款人借款金額較為集中,約5%的企業借款人占據了近八成的代還金額。
而在以個人借款為主的平臺中,房地產抵押業務的金額遠超《辦法》規定。以專做房地產業務的鏈家理財為例,7月底鏈家理財的人均待還金額為69.22萬元,遠超過個人20萬元的標準。
“在上海,平均一套房子價格都在200萬元以上,就算按50%的抵押率,也已經達到100萬元了。”某專注于一線城市房產抵押業務的平臺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這個標準對于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的房價來說有點低。
盈燦咨詢分析師陳曉俊認為,以自然人信用借款為主的網貸平臺合規轉型的壓力不大,房產抵押類的個人借款將受到合規挑戰。對于法人借款來說,少部分企業借款金額較大,以這類借款人為主的平臺,將面臨較大合規轉型壓力。
不過,這一標準也有可能因時而變。在記者發布會上,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表示,“這是暫行辦法,也允許在下一步探索中,根據實踐、根據事物的發展再進一步進行觀察和探索。總的來說,我們認為暫行辦法目前定的這個上限符合國際要求,也符合國內部分機構的實際。”
肖颯指出,對于企業和其他組織而言,我們認為直接融資比間接融資成本低,建議在之后的修訂中,隨著時代發展做相應調整。
超額存量貸款咋消化
在為期12個月的整改期內,這些存量的大額款項該如何消化,成為了大多數平臺必須解決的難題。
那么,這類超限額的貸款總量有多大呢?
據零壹研究院數據中心初步統計,截至2016年7月底,P2P整體貸款余額在6500億元左右,單一主體在單一平臺待還本金超過100萬元的資金總額2500億元左右。若不考慮提前還款和新增的貸款量,這些資金一年后(2017年8月15日)待還本金還有1600億元,占比25%左右。
零壹財經分析師徐鍛表示,如果考慮單人單平臺的20萬元上限,以及一人多賬號的情況,實際的超限資金總額以及比例還會進一步提高,行業整體超過借款限額的貸款可能達到4500億至5000億元。
永利寶CEO余剛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要在12個月內消化這部分龐大的存量貸款,需要分不同的情況處理。對于100萬元限額之內的借款,可以由個人名義轉變為企業法人名義借款,以突破個人借款20萬元的限制。對于100萬至500萬元之間的借款,平臺之間可以進行合作,共同“拼單”一個貸款項目。對于500萬元以上的借款,那么只能轉給線下的小貸、信托等機構。
微貸網CEO姚宏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經過自查,微貸網平臺上90%以上的借款額度都符合規定。剩下約10%的業務會逐步消化,等待12個月后貸款余額自動降為20萬元以下。如果經過測算,12個月后還無法滿足要求的,會與借款人協商,將這部分資金轉給其他金融機構。
至于在12個月整改期內是否還能繼續開展此類業務,各個平臺的解讀不盡相同。余剛對記者表示,未來平臺業務肯定會轉型,在沒有與其他平臺達成合作協議之前,不會再新增此類大額業務。
但也有行業人士認為,12個月內能否開展超過限額的業務,需要根據平臺自身情況決定。對于一些借款時間較短,或是經過測算,12個月后貸款余額處于規定范圍內的業務,也可以繼續開展。
在合拍在線董事長王實看來,大額借款的需求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到監管環境以外,風險更大。“限貸會導致很多大額借款業務無法在平臺線上開展,這些業務很可能轉到地下,脫離監管,從金融監管層面來說非常不利”。
大額平臺站“三岔口”
目前業內普遍認為,大額標的業務平臺的出路有三條:業務徹底轉型、合法規避監管以及找準定位收縮業務。
從轉型角度來看,如果要符合“小額分散”的特點,網貸業務轉型的出路不外乎小額信貸、消費金融以及小額的車輛抵押貸款領域。
但從去年開始,消費金融領域激烈廝殺,目前有近2000家P2P公司開始將重心投放在消費金融領域。此外,市場中還有9000家小貸公司、近200家分期公司、近20家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以及以BAJT(百度、阿里巴巴、京東、騰訊)為代表的互聯網公司。
除了激烈的市場競爭之外,網貸平臺的風控水平是另一個挑戰。大額企業貸款和消費金融的風控邏輯并不相同。
一位以企業貸款業務為主的平臺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大額企業貸款只需要查詢股東背景、擁有抵押物,再加上相關擔保機構的擔保,就可以較好地控制風險。但是這個邏輯并不適合小額信貸和消費金融業務。
而在車貸領域,市場競爭也已經非常激烈。姚宏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預計明年會有2000多家機構切入車貸領域,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甚至在局部地區會發生價格戰,公司的資源儲備、人力安排、品牌聲譽將成為重要的競爭因素。
第二條出路則是合法合規地規避借款限額的規定。事實上,《辦法》出臺之后,已有業內人士想出了“應對之策”。包括“銀團貸款”模式、多設網貸平臺以及分散借款人。
所謂的“銀團貸款”模式是指多家平臺對同一借款人進行貸款撮合服務。但尋找什么樣的平臺來合作,以及其中的風控、擔保權責也需要進行協調。
余剛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未來網貸平臺之間“抱團”的趨勢會更加明顯,風控標準接近、業務類型相似的平臺會加強合作。“比如,風投系平臺之間會互相介紹業務,上市系平臺之間也會聯手。”余剛表示。
多設網貸平臺是指,多家網貸平臺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已有平臺計劃多注冊幾家公司,以達到分散資金的目的。
分散借款人則是指,借款人通過多個關聯方來借款,以分散資金符合監管要求。不過,多米網創始人陳雄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有些平臺的借款人比較優質,可能不愿意如此大費周章,就容易流失。
而最后一條出路則是收縮業務。比如,一些平臺選擇轉型做資產端,而放棄資金端的業務。
事實上,已有一些平臺提前布局。今年7月,美利金融就宣布退出理財業務,重點發力消費金融業務,包括二手車消費金融和3C分期業務。美利金融集團CEO劉雁南稱,美利金融資金來源傳統銀行和各類理財平臺,這部分資金規模更大、成本更低也更穩定。
行業洗牌加劇
業內普遍認為,《辦法》出臺將加速行業洗牌,未來一年行業會進入平臺期,不會出現之前那樣保持每年3至4倍的增長。
根據銀監會提供的材料,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兩項數據比2014年末分別增長了49.1%、499.7%。
海爾旗下互聯網金融平臺海融易CEO王偉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監管在無形中抬高了平臺運營成本和門檻,行業優勝劣汰加劇,這個過程從業人員需要適應。
姚宏判斷,未來網貸平臺數量將急劇縮減,最終將會只剩下200至300家的規模。
此外,大部分網貸平臺依然處于虧損的狀態,主要靠外部投資資金輸血。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借款限額的規定,限制了網貸行業的發展空間,而這個天花板會抑制資本進入。
在《辦法》下發當日,惟一一只在美國上市的P2P中概股宜人貸股價遭遇重挫,收盤下跌了6.92美元,收報24.52美元/股,跌幅達22.01%。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表示,《辦法》整體趨嚴的監管態度是投資人看空P2P類投資標的的重要原因。
但洗牌對于行業來說也并不全是壞消息。王偉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在這個過程中,會產生很多同業合作、資源互補、數據共享的新機會。
王偉認為,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網貸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很難控制,目前P2P平臺之間尚沒有聯網,需要在推動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上取得實質性的進展。
“這12個月是冬天,之后就會迎來春天。只要能挺過12個月,未來10年網貸行業會得到長足的發展。”上述平臺負責人如此描述《辦法》給行業帶來的深遠影響。
來源:國際金融報
編輯:謝孟歡
關鍵詞:資金池;監管層;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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