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銷售可突破區域限制 告別粗放放量式發展
2014-12-11 08:29:00 來源:新華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昨起公開征求意見,正式文件有望于年底發布
■保監會將適度放開互聯網保險產品的經營區域限制,經營區域將可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市
■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誤導性描述,應在官方網站建立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專欄
■征求意見稿加強了對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的監管,如若違規將面臨整改,拒不改正者將被列入行業禁止合作清單
近年來粗放放量式發展的互聯網保險業務,即將告別無法可依的“裸奔”狀態。
保監會昨日就《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業內人士透露,正式文件有望于年底發布。按照這個時間表來看,這將是首份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監管文件。
與之前在行業內部小范圍征求過的初稿相比,這份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經營條件與經營區域等內容。記者在梳理后發現,這次征求意見稿的核心要點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最為業界所關心的是,保監會將適度放開互聯網保險產品的經營區域限制。今后,保險公司在互聯網上銷售人身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險、責任險、信用險和保證險,以及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險業務,可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市。
值得一提的是,或許是涉及復雜的給付及理賠流程,故而高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產品和車險并不包含其中。
其次,加強了對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的監管。一是明確第三方網絡平臺的職責定位,即可以為保險消費者和保險機構提供輔助服務,但不能涉及核保、理賠、退保、投訴及客戶服務等關鍵環節;二是設置了準入條件,第三方網絡平臺須具有支持在線查詢、投保、支付等保險業務全流程的實時處理能力。
同時,明確了互聯網保險產品信息披露制度。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夸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保險機構應在相關網絡平臺的顯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列明保險產品及服務等信息。同時,保險公司還應在其官方網站建立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專欄。
此外,建立保險機構及第三方平臺退出管理。保險機構如有造成交易數據丟失或客戶信息泄露、誤導宣傳、擅自授權分支機構開辦互聯網保險業務等情況的,將不具備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條件;同時,第三方網絡平臺如違規,也將面臨整改,拒不改正者將被列入行業禁止合作清單。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總體上來看,《暫行辦法》發布后,保險行業將整體受益,因為它將引導保險機構去開發更多高利潤率的保障性險種,同時還可間接實現跨區域經營從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具體而言,兩類險企受益最大:一是機構網點布局較少的新公司或中小公司,線下銷售難以與大公司抗衡,唯有通過線上銷售奮力一搏;二是陷入法律障礙的友邦中國區,因其堅守獨資模式而無法獲批開設新的分支機構,制約了其在華擴張。(記者 黃蕾)
編輯:鄭珂歆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
參與討論
我想說
熱門圖片
央廣網官方微信
央廣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