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出臺 “亂收費”將壽終正寢
2014-02-16 09:36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出臺 “亂收費”將壽終正寢
央廣網財經2月15日消息(記者王浩)據經濟之聲報道,中國銀監會、國家發改委2月14日發布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將銀行服務價格分為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實施分類管理,并對銀行服務價格的制定和調整過程進行了詳細規定!掇k法》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被詬病多年的銀行亂收費現象將被終結。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把銀行客戶普遍使用、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銀行基礎服務,納入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管理的范疇。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倪弘表示,老百姓基本的金融需求都涵蓋在這個領域,得到真正的實惠。
倪弘:這塊政府定價的主導思想是社會公眾能夠承受、偏低一些的標準,比如說個人跨行轉賬,這項收費原來是市場定價,這次把它納入政府指導價,這項收費比原來的市場調節價有明顯下降;另外還有現金匯款,現在變成政府指導價,原來是按照票面金額的1%,但現在變成了0.5%。
以往銀行在市場調節服務價格方面,各地的分行、支行都有權力定價,這就給亂收費埋下隱患。此次《辦法》將市場調節的銀行服務價格的定價權,收歸銀行總行,分支結構不得擅自制定和調整價格。此外,如果要調整,銀行至少要提前3個月通知客戶,并將相關服務價格的定價策略和原則公示,保障客戶知情權、選擇權。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王巖岫介紹:
王巖岫:銀行在為客戶提供服務之前,應嚴格執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規定,在客戶確認接受服務價格后,才能提供服務,如果客戶在使用服務前,明確表示不接受相關的價格,銀行應及時終止服務,不能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客戶接受服務、付出費用。
目前,銀行的盈利模式正在從息差收入向中間業務服務收費轉型,《辦法》施行后,是否會對銀行利潤收入造成沖擊?對此,工商銀行財務會計部專家尹毅飛表示,目前銀行服務類業務已經多元化,一些服務價格的下降,對銀行利潤影響不大。而更重要的是,《辦法》明確了政府依法行政的邊界,促進了銀行服務價格市場化的,這反而會激發銀行的服務創新。
尹毅飛:更加細化具體了,可操作性比過去更強,這樣的話對商業銀行準確把握監管政策很有幫助,權力邊界清晰地劃出來,對銀行來講操作起來出現監管風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效率會提高,然后依法合規經營的方向會更加明確。
編輯: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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