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野蠻生長 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門檻將提高
2013-11-28 09:0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告別“野蠻生長”
為規范專項資產管理業務,加強風險管理,促進該項業務健康發展,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于加強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基金業協會表示,今年以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迅速。據統計,截至2013年9月底,共有41家子公司開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規模約為4600億元,其中主要為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鑒于該項業務處于起步階段,基金業協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業務特點,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堅持穩健、審慎的經營理念,合理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上海證券首席基金分析師代宏坤表示,從《通知》內容可以看出,出發點是為了基金子公司業務健康規范,對于基金子公司而言是件好事。基金子公司經過一年多發展,已經有41家,也具備一定規模,目前有必要對其風險管理給予提示,從而使子公司在經歷“野蠻生長”之后進入健康化發展的新階段。
“總體來講,《通知》從原則出發,適合子公司環境,也滿足了子公司靈活性需要。”業內人士表示。
通道業務門檻或提高
業內人士認為,《通知》從原則出發,對合規性進行要求,并不會對基金子公司業務產生限制。不過,子公司的通道業務方面,需要提高業務門檻,不能完全依賴于渠道。
代宏坤表示,《通知》要求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的機構要對項目進行篩選、審慎調查等,基金公司可能會加強子(財苑)公司的風險管理。總體而言,這對子公司業務發展影響不大,對于其引導較為重要。
基金子公司有關人士表示,該公司實際上一直按照《通知》內容進行要求的,例如《通知》規定,各機構應當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片面追求項目數量與管理規模而忽視風險的短期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合規教育。該公司在考核上,注重中長期角度,而不是為了短期利益;《通知》要求,根據單一客戶資產管理合同委托人書面指令進行投資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應當要求委托人書面承諾委托財產來源和用途的合法性,并對根據其指令實施的投資行為承擔相應風險;要求機構加強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流動性管理。該公司以前也會要求客戶填寫調查問卷。
然而,對于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反洗錢方面,該人士表示,基金公司子公司能力或許有限,只能夠做到提示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或者在“基信”合作中,要求信托是合理合法融資獲得的資金,但是子公司自身很難判斷背后實際資金來源是否合法。
目前一些基金子公司主要依賴于銀行等渠道從事通道類業務,《通知》提出,“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的機構特別應當建立合作方以及項目遴選機制,明確遴選標準和程序,對項目進行獨立盡職調查,不得完全依賴合作方的推薦和調查。”有業內人士分析,這強調了子公司獨立盡調的責任,但是并不意味著子公司不能依托第三方來獲取、篩選項目,因為當前環境下,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機構協助。此外,子公司今后要建立合作方以及項目遴選機制,明確遴選標準和程序,這意味著,子公司對于通道業務應當設立明確的標準,不能所有金融機構的項目都隨便做,相當于對通道業務提高了要求。
編輯:宮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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