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無重啟IPO的意思 粉飾業績者或“多交稅”
2013-11-23 12:5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說兩句 分享到: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2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關IPO重啟的問題,證監會原來的口徑沒有變化。有分析認為,證監會目前的IPO監管似乎在采取“拖字訣”,如果今年剩下的一個月時間里IPO不重啟,上市公司此前為IPO沖刺而精心包裝的2012年年報將失去意義,屆時,2013年的業績將成為決定企業能否成功登陸資本市場的關鍵。如此一來,很多粉飾業績的公司,將因為2012年多報業績而多交不少稅,不排除一些問題較大的公司,2013年年報的業績就會明顯惡化,到了2014年IPO重啟時,這些企業可能不得不主動“撤單”退出IPO審核。
IPO口徑沒有變化 “注冊制”需創造條件推進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2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關IPO重啟的問題,證監會原來的口徑沒有變化。
此外,鄧舸還介紹了IPO注冊制的推進情況。據悉,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戰略部署,證監會將從三個方面推進有關工作:一是切實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改革理念,作為各項改革措施的靈魂和紐帶。采取措施,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嚴厲打擊虛假披露、欺詐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二是推動監管轉型,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融資方式、發行節奏、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等方面強化市場約束機制。三是把加強監管執法作為市場化改革的法制保障。事前明確各主體責任,強化過程監管和行為監管,建立工作底稿抽查制度、稽查聯動機制,加強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的有機配合,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問責。
鄧舸表示,注冊制改革是一個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創造條件,穩步推進。
威華股份重組存障礙 昌九生化作兩融標的合規
有媒體提問:“威華股份最近三年內有兩次被交易所處罰的經歷,是否有資格進行借殼重組?”
鄧舸表示,據了解,深交所分別于2010年9月6日和2013年7月25日給予威華股份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通報批評的處分。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涉及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需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規定。據悉,威華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目前尚未正式提交有關行政許可申請。待收到相關申請后,證監會將依法進行審核。
對于“昌九生化是虧損股還列入兩融標的,這是否符合兩融標的的標準?”這一問題,鄧舸表示,上交所對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的選取,是針對融資融券業務特點,借鑒境外融資融券市場的經驗而制定,重點考慮了股票流動性、換手率和波動幅度等客觀指標,并不涉及對公司投資價值的主觀判斷。昌九生化納入標的范圍符合相關標準。
創業板改革會盡快推出 適當放寬財務要求
鄧舸表示,證監會正在對創業板改革相關問題進行研究。總體思路是,創業板定位為服務于創新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主要資本市場平臺,將適當放寬財務準入指標,拓展市場服務的行業覆蓋面,合理設計并盡快推出再融資制度,完善創業板并購重組制度,修訂信息披露規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 。鑒于創業板相關改革方案涉及發行條件等事項,證監會將在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后發布實施。
編輯:宮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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