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財經北京10月11日消息(記者高敏 實習記者章玲)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山東股民陳女士訴蓮花味精虛假陳述民事賠償一案,目前已經在河南鄭州中院正式立案。
陳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蓮花味精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合計9萬8085.14元,涉案股票3萬股。法院定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開庭。這也意味著,第一例股民訴蓮花味精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進入實質性審判階段。
陳女士今天接受經濟之聲記者丁玲娜采訪時說,當時自己買了20多萬塊錢的蓮花味精股票。她認為,正是由于虛假陳述行為曝光,蓮花味精股價連續下跌,讓自身權益受到損失,蓮花味精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陳女士:我在2008年3月6號開始買的,當時看報表,效益還是不錯的,買的時候當時是7、8元,漲漲跌跌,漲漲跌跌,始終就沒上去,基本上一直就往下走,最低的時候跌到1塊多錢、2塊多錢。我都不愿想這個事了,這幾年只要想起這個事情來,感覺非常沉重,好歹證監會把這個事查出來了,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受理股民索賠案件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坦言,對打贏官司很有信心。
厲健:這次起訴法律依據是很明確的,一個是最高院有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第二個證監會的生效處罰已經認定,蓮花味精連續4年信息披露違法,虛增利潤合計4.9億元,沒有依法披露重大訴訟金額達到5.66億元,所以它的違法事實已經被認定。第三,我們根據原告提供的對賬單,還有股東證券賬務卡資料,能夠證明恰好在信息披露期間,股民是受到欺騙、誤導以比較高的價格買到股票。對這個案件,我本人非常有信心,從2003年到現在已經起訴十幾家上市公司,生效的處罰已經認定蓮花味精違法違規,而且它的情況情節是很嚴重的。
資料顯示,蓮花味精在2010年4月,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2014年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違法行為包括:2007年虛增利潤1.944億元,2008年虛增利潤3億元。證監會對蓮花味精給予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相關高管受到警告或者5到30萬元罰款等處罰。厲健律師表示,滿足相關條件的股民都可以索賠。
厲健:在2006年的3月6號到2010年3月26號之間,買入蓮花味精的股票,并且在2010年4月27號之后把它賣出去或者繼續持有的,都是可以參加索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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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味精信披違法事實:
2006年3月6日公司收到城市法院應訴通知、2006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民事判決,但2.96億元的訴訟事項。
2007年,公司將未到位的政府補助入賬、虛增利潤1.944億元,實現當年利潤由虧轉盈。
2008年,公司將尚未到位的政府補助款項入賬,虛增2008年利潤3億元,實現當年利潤由虧轉盈,對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不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未按規定披露涉案金額2.7億元的訴訟事項。
2009年,公司對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不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遭遇投資者索賠,蓮花味精并不是唯一的案例。
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持續信息披露虛假陳述,2007年至2009年連續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虛增資產和營業收入。有消息說,也已經有數十位股民向昆明中院起訴,索賠上千萬元,預計明年上半年會有調解或判決結果。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記者,上市公司虛假陳述這一類的股民維權,從2003年起就有司法解釋,成功概率比內幕交易受損索賠的要高很多。
厲健:虛假陳述在2003年專門出的司法解釋,而且經過十多年的司法實踐,有一百多個案例了,那么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司法解釋,所以導致股民維權是摸著石頭過河,包括法院審判也是在探索中前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