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9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今年“雙十一”購物節,各大電商無一例外地把網絡直播列入重要的營銷手段,各大社交平臺也利用直播大舉切入網絡銷售。
有數據顯示,今年“雙十一”消費者的網絡直播購物參與度高達71%。網絡直播已經成為僅次于電商零售的第二大網絡購物渠道。
但也有消費者表示,因為直播的時間相對固定,直播購物耗時較長,而且在參與直播購物過程中,很多東西原本并不打算購買,但因為主播的宣傳也沖動購物了。所以只買過一次之后,就沒有再參與。
“可以得到更全面的產品展示和介紹”和“更優惠的價格”是消費者選擇直播購物的最主要原因。另外,網紅及明星直播對消費者的吸引力也較大。可即便如此,也有消費者表示,為了避免“踩坑”就不去湊這個熱鬧了。他擔心會被主播的夸大宣傳誤導。
而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中,也確實出現了一些主播因為不了解商品或者言論不當造成“翻車”的情況,甚至還有網紅直播銷售假貨。對于網絡直播營銷亂象如何監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對于網紅帶貨當中的市場亂象,監管部門要用好法律賦予的行政指導、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權限。保護消費者權益,打擊和制裁失信的直播網紅,打造一個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互聯網市場生態環境。”
在“雙十一”漸入火熱銷售之時,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發布了網絡直播銷售侵害消費者權益七大類型,提醒廣大消費者,直播狂歡購物中,認清商家套路,理性消費,依法保護自身權益。這七大類型分別是虛假宣傳、換貨難、銷售違禁產品、利用“專拍鏈接”誤導消費者、誘導場外交易、濫用極限詞、直播內容違法。
那么,消費者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才能認清這些套路、避開那些“坑”?對此,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提醒:“消費者如果通過網絡直播方式進行消費購物,首先應當做好功課,了解主播所推薦的商品經營者是什么樣的主體。同時不要沖動購物,要了解自己想購買的商品的相關專業知識。同時注意留存網絡主播展示商品的相關圖片以及視頻等信息,留存證據,將來以備維權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