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8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大家買房子,都希望如期拿到新房的鑰匙,可如果遇到開發商沒辦法按期交房的事,真是讓人煩心。天津消費者齊先生向《天天315》節目組反映,在天津空港經濟區“榮泰廣場”樓盤購買了“非住宅類”商品房,合同中約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到目前也沒有交房。齊先生說,因為開發商出現資金問題,期間停工多次,也多次給業主發出延期通知,現在樓盤已經停工。目前,有200多戶購房的業主和他的情況一樣,大家面臨的問題就是,房地產開發商因為資金鏈斷裂,交房嚴重逾期。
據齊先生介紹,這幾年,到了快要交房的時間點,開發商就發函表示不能如期交房,要延后交房時間。從2017年底到現在,多次發函表示要延期。齊先生認為,雖然還能聯系上相關負責人,但就目前狀況而言,開發商基本接近于“人去樓空”的狀態了。
齊先生表示,目測樓蓋得差不多了,就是交不了房,業主們都很著急。齊先生說:“雖然像車庫什么都沒有,但整體上主體玻璃幕墻都弄完了。交不了房,大家現在很著急,交房拖得太久了。”
據記者了解,天津空港經濟區“榮泰廣場”樓盤的開發商是天津神州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查詢可以看到,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賴世炎,注冊資本8500萬元人民幣,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經營狀態為存續,公司人員規模小于50人。
購房者們多次聯系開發商方面溝通開會,開發商表示,確實沒錢,目前大家只能等待。不過,開發商也告訴購房者,他們在外地有一個樓盤項目,正在洽談收購,順利賣掉之后,可以拿到一筆錢,然后這個項目就可以重新施工了,但交房日期還是不能確定。天津神州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先生說:“我感覺夠嗆!今年底交房不太可能。”
齊先生提供的“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經齊先生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天津神州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15日前,向原告給付自2019年1月29日至實際交房之日止的延期交房利息以及違約金等,同時原告自愿放棄“本案中的其他訴訟請求”。
齊先生作為消費者代表,向《天天315》節目組表達了他的訴求,希望順利、盡快交房。他說:“我們第一個訴求就是交房,交不了房,也得給一個明確的承諾,什么時候可以交;然后從最開始(逾期)那個時間節點,到未來能確定的交房節點,按合同約定給我們賠償。”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王月池律師認為,這個樓盤是典型的“爛尾樓”,但建議購房人目前暫不退房。同時,她提示大家,在購房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認真看合同。她說:“第一,簽訂合同前,要看開發商的五證原件,如果不全,那么將來有可能辦不下來房產證,或者簽訂的購房合同根本就是無效的。第二,注意付款的時間和接收賬號名稱,看看是不是開發商,如果銷售公司卷錢跑路了,買房的錢就沒有到開發商賬上。第三,公攤面積要看清。第四,精裝修要看裝修標準,不要只看樣板間,這些標準一定要約定到裝修合同中。第五,交房日期晚怎么處理。第六,所銷售的房屋有沒有抵押。第七,辦房產證的時間——有些開發商因為沒有交契稅等其它的費用,辦不下來房產證;還要看看如果辦不下來房產證,相關的違約條款。第八,違約條款一定要看清楚,就是一方違約,對方要付出什么樣的代價。還有一點很重要:合同不要有空白處,以防對方填進去一些不利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