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4日消息(記者唐明)雨生百谷,谷雨不僅是春天的最后一個節氣,更是農民播種移苗、埯瓜點豆的最佳時節,一年一度的插秧季就此而來。然而今年的插秧季卻讓一些黑龍江雞西的農民消費者吃了苦頭,新買的星月神牌插秧機在地里出了問題。消費者徐先生說:“去年冬天,農場開了現場會,我們在現場訂的。買回來之后插秧機就有各方面的毛病,質量不達標。插秧機在工作過程中發動機冒黑煙,插秧死苗……”
記者了解到,這款插秧機是浙江星萊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星月神牌插秧機。公司官方資料顯示,浙江星萊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是中國星月集團旗下農業裝備產業重點企業,公司設立于永康市星月集團高新園區,擁有國內領先的現代化農業裝備研發生產基地。公司介紹顯示,星月神高速插秧機是2012年推向市場的。同時公司表示,目前星月神高速插秧機零部件自制率達到80%。
黑龍江雞西的徐先生告訴記者,他們與當地經銷商進行了溝通,經銷商表示,只能修不能退。但徐先生說,修了很多次一直修不好。他抱怨:“經銷商就是給我們修,我們也修不起了。以后我們也不能用這個插秧機了,一天雇人工要一千多元,如果來修,雇的工人就不能開工。廠家來了幾次,也一直修不好。經銷商說,明年再給我們修,修不好再換個發動機。可是,我今年已經換了發動機,還是不行。”
2019年,農業農村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組織農機試驗鑒定總站對部分在用水稻插秧機產品進行了質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用戶滿意度層面,浙江星萊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在23家被調查公司中排在第15位。
記者多次聯系浙江星萊和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在黑龍江雞西的經銷商田先生,但電話一直沒人接聽。不過此前消費者徐先生與經銷商田先生溝通中,田先生表示,可以對插秧機繼續進行維修,但是不能滿足消費者提出的賠償要求。他說:“這臺機器我們不是不管,我們肯定管。機器有毛病我們就給解決。但是,我們不能上來就給你們一家幾萬的賠償就算完事。插秧機我賣了十年了,只要插在地里的苗不死,插秧機就沒問題。”
田先生同時表示,消費者的損失應該由專業的機構來認定。他強調:“質量行不行,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你可以去做鑒定,來鑒定我們的插秧機有沒有問題,我們都會配合。”
但農民們說,面對該找什么機構、怎么找、鑒定如何開展、費用誰來承擔等一系列問題,真是一頭霧水,完全不明白。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邵桐律師認為,經銷商有義務對于有質量問題的插秧機進行更換甚至退款,經銷商應該積極履行售后義務。邵桐律師說:“插秧機存在質量問題,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生產者和銷售者都無權限制購買者行使上述選擇權。對于一個經銷商來說,第一不要用‘霸王條款’,霸王條款會侵害合同相對方的合法權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便在合同當中采用了這種格式條款、霸王條款,也有可能最后面臨法律的制裁。第二,不能只顧賺錢,做坑農害農的事。如果出現了坑農害農,直接影響的不僅僅是農民的利益,還可能影響到國家的利益。第三要積極履行售后維修更換,甚至退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