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荊州5月2日消息(記者左艾甫 荊州臺記者佘國俊)經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批準,《荊州古城保護條例》于2017年5月1號起施行,這也是湖北省古城保護方面的首部實體性地方法規。
荊州是1982年國務院公布的首批全國24座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是“楚國故都、三國名城”。荊州城墻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始建于三國時期,是我國延續時間最長、跨越 朝代最多的古城墻之一,被譽為“中國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4.5平方公里的荊州古城,現有常住人口10.7萬人,人口密度過大,基礎設施落后,城內部分古建筑被拆除或遭受破 壞,保護和傳承好古城歷史文化成為荊州優化城市環境的迫切需要。荊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法工委主任王克梅表示,制定古城保護條例,有利于推進古城保護規范化,另外,也是荊州城墻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條件。
《荊州古城保護條例》規定,荊州市人民政府全面負責古城保護工作,設立古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古城保護對象主要包括:古城歷史風貌和傳統格局;古城墻、開元觀、玄妙 觀、太暉觀以及其他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三義街、得勝街、南紀門等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民居、碑刻、遺址及紀念性設施;古樹名木、 珍稀植被、護城河、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