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彭一葦)7月20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已啟用電子化工具,排查住房公積金領域的39種風險行為。
這39種風險行為分為繳存類、提取類、貸款類、資金存儲類、財務管理、信息數據管理類等6大類,包括繳存資金未及時入賬;繳存比例超限;一人多戶;一人多繳;租房提取條件不符;超額度提取;超額度發放貸款等。每種風險行為都規定了詳細特征,如繳存比例超限,是指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超上限(12%)或未經批準低于下限(5%)。疑似違規提取行為,是指12個月內同一房源交易兩次及以上提取;同一人12個月內有多種提取原因;同一單位內同一人銷戶后再開戶;異地轉入后12個月內銷戶提取;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提取等。
省住建廳表示,各地將對當地出臺的與國家部委規范不一致的政策進行清理、調整,逐步實現規范統一,對排查出的重大風險點,將制訂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確保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