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武漢4月28日消息(記者熊峰)4月28日,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5月1日起,武漢將實施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新政策,首套房基準貸款額度提高到70萬元,二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50萬元。
根據《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要求,武漢市本次公積金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為:
一、體現差異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實行首套房與二套房差別化的基準貸款額度,即首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70萬元,二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二、建立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調控機制。武漢公積金管委會授權市公積金中心動態跟蹤監測個貸率(指某一時點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變動情況,通過設置并及時調整流動性調節系數,相應調整最高貸款額度,以防控資金流動性風險。
當個貸率低于8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2,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1.2倍;
當個貸率介于80%(含)和90%之間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
當個貸率介于90%(含)和100%之間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9倍;
當個貸率高于100%(含)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即: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8倍。
三、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扣減”規定,即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不再扣減首次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武漢公積金管委會授權公積金中心每半年公布一次個貸率,作為調整武漢市最高貸款額度的依據,對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動態管理。對于此前已經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仍然按原政策執行,5月1日起受理的公積金個人貸款(以錄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為準)按新政策執行。
此外,武漢市還出臺了修訂后的《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刪除了原政策中有關“項目備案”的規定,規定開發企業的樓盤只要取得了房管部門的預售許可證,公積金中心可直接受理職工的公積金貸款,不僅簡化優化了貸款流程,而且使項目備案制度成為不必要;增設了個人貸款網上辦理的內容,借款人可以在網上自助申請公積金貸款,并從貸款申請、受理,到貸款擔保、發放等進行了細化性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