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 記者林建偉 實習生汪進峰
非法校園網貸危害大學生人身安全,影響校園穩定。
近日,省政府發布《關于加強校園網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嚴禁教師、學生、校園工作人員、校園商戶以及各類校園貸(平臺)公司等在校園內開展或參與任何形式的線上線下宣傳、推銷或代理網貸業務。
平均年化利率36.72%
一場校園網貸清理活動正在省內高校展開。
3日,在武漢某高校,記者看到多個張貼在戶外宣傳欄的校園網貸廣告,已被清理掉公司名、聯系電話、二維碼等核心信息。“近期校園網貸的小廣告被清理了很多,學校老師也多次要求不能接觸不良校園網貸。”大學生小胡說。
之前,眾多互聯網貸款平臺進入校園,推出消費、創業、分期付款、應急等無抵押產品。
相關部門的一項調查顯示,校園網貸存在諸多風險隱患:一是利率、服務費普遍較高,且對借款學生違約收取高額的逾期費用或違約金;二是平臺貸款審核把控不嚴,單個學生可在多個平臺申請貸款,累計總數可超過10萬元。
該項調查顯示,我省參與校園網貸的學生平均年齡20.28歲,人均借貸金額22293元(含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平均年化利率36.72%。
多部門聯手 叫停校園網貸
上述《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工商部門暫停受理校園網貸等類似平臺登記注冊,通信管理部門暫停相關互聯網接入;對于已從事校園網貸業務的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新發校園網貸業務標的,并根據自身存量業務情況,制定明確的退出整改計劃。
省政府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頻頻曝光的不良網貸平臺,將由省P2P(互聯網貸款)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其經營資格并在相關系統公示。
對于網絡貸款公司的詐騙、非法傳銷、暴力追債、強迫拍攝、故意傳播不雅影像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不良校園網貸責任追究機制即將建立。上月底,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校內有關部門和院系開展校園網貸教育、警示、排查、處置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要追究有關部門、院系和相關人員責任。
銀行進校園 提供陽光服務
在各部門加大打擊非法校園網貸的同時,面對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需求,銀行跑步進場,開辟正規、陽光的校園貸服務渠道。《通知》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進駐校園發揮主力軍作用,針對大學生消費實際,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形成對非法校園網貸的“擠出效應”。
目前,省內已有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等機構進入大學校園,開展信貸產品發放。
近日,中行湖北省分行與華中師大合作,向在校學生提供“中銀E貸”服務,該校2016級研究生王同學,獲得2000元消費貸款,貸款無手續費,年利率為5%,遠低于校園網貸。
超前消費、過度消費等不良消費心理,為校園網貸提供了滋生土壤。業內人士同時建議,大學生要養成理性、節儉的消費習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遠離不良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