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首部實體性法規《荊州古城保護條例》,5月1日起施行。
荊州城墻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譽為“中國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4.5平方公里的荊州古城,現有常住人口10.7萬,人口密度過大,城內交通擁堵,基礎設施落后,亟須通過立法為古城保護與利用提供法制保障。
2016年4月荊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制定《荊州古城保護條例》列為該市第一部實體性法規,共六章三十九條。
條例規定,城墻內外建筑高度檐口在6米至24米,不符合規定的要逐步拆除。條例還規定,古城墻內人口控制目標在6萬以內。條例鼓勵在古城范圍內發展文化旅游產業,明確設立古城保護專項資金,拓寬社會資本參與古城保護渠道。
條例還對觸及古城保護紅線的違法行為制定了處罰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劃從事建設、管理、保護和利用活動,不得損毀、破壞城墻本體,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保護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