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8月29日,追授夏明臣同志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命名大會在駐馬店市召開。會議中,與會領導向夏明臣同志的家屬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并宣讀河南省委政法委《關于在全省政法系統開展向夏明臣同志學習的決定》。
夏明臣同志1964年7月出生于上蔡縣百尺鄉夏莊村,1986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歷任上蔡縣公安局無量寺派出所民警、上蔡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無量寺派出所副所長、崇禮派出所所長。他在三十年的從警生涯中,時刻牢記黨的根本宗旨和人民警察的神圣職責,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樂于奉獻,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夏明臣同志先后榮立個人二等功兩次、個人三等功兩次,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十佳股所隊長”、“優秀人民警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等。
2015年8月29日14時10分,夏明臣同志在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安保工作中突遇交通事故,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7時25分不幸以身殉職,年僅5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