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省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根據省環境攻堅辦《關于開展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8)1號)文件要求,鄭州市攻堅辦決定從2018年9月15日起,在全市開展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四個一批”要求,重點針對“散亂污”和超標排放企業、使用劣質散煤、黑加油站點、不達標排放重型柴油貨車、工地揚塵污染、秸稈焚燒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9月17日,全市共出動環保、商務、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1000余人次,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4起,其中:打掉一批嚴重違法的企業1家,停掉一批表面整改但未完成限期整改的企業2家,整改一批符合產業要求但未達標排放的企業21家。
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