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受疫情影響,河南省這項條款擬暫停實施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段偉朵
受疫情影響,不少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未能在第一季度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個別省級立法條款規定的一些事項卻需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在第一季度完成,如何解決?3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鄭州召開,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2020年暫停實施《河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提請審議。
《河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了什么?為何要提請暫停實施?河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照平就《決定(草案)》作出說明:2019年1月20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南省預算審査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于法律對各級人大審查批準預算的時間沒有作出統一規定,實踐中一些地方、特別是市、縣(市、區)人大審查批準預算的時間太晚,有的甚至下半年或將近年底才審查批準預算,嚴重影響了預算的嚴肅性和預算執行。
根據預算法第十三條“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的規定和我省實際,《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上一年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今年首次實施此款規定。
鑒于近期以來發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不少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未能在第一季度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上一年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同時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財政經濟委員會起草了《決定(草案)》。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提請常委會本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