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督察決策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3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濮陽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1月15日向濮陽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
督察組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濮陽市委、市政府能夠正確認識濮陽市環境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科學實施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成效。
督察組指出,濮陽市環境保護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產業結構布局不合理、化工產業偏重、管理方式粗放等因素影響,“化工圍城”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環境問題依然突出。目前,還存在著環境保護推進不夠有力、職能部門環保責任落實不夠、產業布局結構不合理、“三治本三治標”工作差距較大、水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進展緩慢、基礎能力建設滯后等問題。
濮陽市委書記何雄表示,督察組既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績,又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見,全面中肯,濮陽市委、市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將反饋問題整改到位,決不留死角,決不留尾巴。全市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督察組工作要求,把問題整改作為當前和下一階段環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強化舉措、求實求效。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進行了梳理并形成了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已按有關規定向濮陽市委、市政府移交。根據有關要求,濮陽市整改方案要在30個工作日內報省政府,并抄送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回頭看”發現的重要情況將報省政府。(記者 趙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