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為有效懲戒違法失信用人單位,維護勞動者權益,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按照國家人社部統一部署,用人單位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后,各相關部門將對其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
什么情況將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門將自查處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管轄權限將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1.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
2.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拖欠工資“黑名單”將被公示
拖欠工資“黑名單”管理實行“誰執法,誰認定,誰負責”,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客觀真實。各級人社部門對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應提前書面告知,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核準無誤后列入“黑名單”。
拖欠工資“黑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對應當依法列入或移出的拖欠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要定期通過部門門戶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予以公示。人社部門將把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省人社廳要求,要加大對列入“黑名單”用人單位的監管力度。結合開展勞動保障監察“雙隨機”抽查和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將列入“黑名單”情況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檔案,每年對列入單位進行不少于1次的實地檢查,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提高用人單位的守法自覺性。(鄭報融媒記者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