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記者昨日從省政府獲悉,《河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日前印發,2012年3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廢止。
按照事件的嚴重程度,《河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4級: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重大(Ⅲ級)和一般(IV級),應急響應由高到低依次設定為I級、II級、III級和IV級。對可以預警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分為四級,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應急預案》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要依法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的,要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報告。學校或托幼機構、重大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
《應急預案》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鄭報融媒記者 張競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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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遠
關鍵詞:
河南;食品;危害;上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