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酒駕需從文化理念入手 直擊要害
2014-02-19 09:06 來源:人民法院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面對害人害己的酒駕,中央的“反四風”等措施頻頻出臺,雷厲風行,國家法律也是重拳出擊,但要從源頭防治酒駕,全社會還應該真正培育和養成一種健康、文明與和諧的飲酒文化,讓內因起作用。
前不久,“兩高一部”公布《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據統計,“醉駕入刑兩年來,全國查處酒后駕駛共計87.1萬起,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駕駛12.2萬起,同比下降42.7%”。這說明醉駕入刑在預防交通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方面起到了較好作用。但酒駕數量仍然很大,危險駕駛罪仍屬常見、多發型犯罪,要從根本上有效減少酒駕帶來的社會危害,還需要從文化理念源頭更新人們的思想觀念,樹立健康文明的飲酒文化。
實踐似乎已經證明,酒有如潤滑劑和調節器一般,在人們的社會交往,特別是在飯局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交中,為什么一定要有酒?原因大約有三:一是酒精能刺激神經,讓人處于一種亢奮和飄飄然的精神狀態。“醉里乾坤大,壺中日月長。”這種狀態大概可以給人某種力量和寄托,幫助人因此超然于現實而獲得一時的瀟灑和解脫。所以,自古就有借酒消愁、喝酒助興之說。二是借酒能說話、拉關系、“辦成事”。敬酒或者說喝酒時,總得說一些領導高、兄弟好、感情深、敬仰真之類的好話和祝語。你奉承,我謙虛。一來二往,距離就近了,再加上杯杯酒下肚,“熱”情一上來,“關系”可能就有了。這時有什么話盡管說,有什么事(可能)都好辦。三是酒文化使然。“無酒不成席”,飯局上觥籌交錯、蔚然成風,你不喝酒,反而成了另類,局面難以打開,事情也就可能難以辦好!
因此,酒量越來越被看成是與人的交情、工作能力,甚至品格、性情直接相關的必備素質。“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社會中的人,如果不想被社會所遺棄,就必須適應社會。盡管那種在社會發展中自發生成的飲酒文化不一定文明,但是作為個體的人一般是沒有勇氣和能力與之抗衡的,否則其在付出個人沉重代價的同時也很可能根本無法改變現實,徒增的只有自我傷悲。所以,在濃烈的酒文化中人們難免多喝。
酒后駕車,丟證被拘,醉酒駕車,鋃鐺入獄;對他人,因交通事故和酒后犯罪等,許多人因一人喝酒而全家蒙難,飲恨終身;對本人,酒能亂性、醉酒傷身,長此以往,難保沒有長醉不復醒的可能。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早就告誡和警示過世人——“若夫沉酒無度,醉以為常者,輕則致疾敗行,甚則喪軀殞命,其害不勝言哉”。世界衛生組織2011年發布的一份《酒精與健康全球狀況報告》顯示,每年有250萬人的死因和酒精有關,占全球死亡總人數的4%。由勁牌公司領銜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進入新世紀,我國每年有11萬余人因過量飲酒導致酒精中毒而亡,60多種日夜威脅著國人健康的疾病與過量飲酒有關,70%以上的家庭暴力事件和80%以上的惡性交通事故,也以飲酒過量為罪魁禍首。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是社會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線。面對人們“喝與不喝”的兩難選擇,我們不能完全或僅僅依靠法律的外在強制,而應該逐步培育和養成一種文明健康的飲酒文化,讓內因真正起作用。
首先,我們不要迷信喝酒萬能。酒能助興,其實大概也只能助興。我們不要相信他人酒后吐的都是真言,因為絕大部分人還是“酒醉心里明”的,你若信以為真,那就可能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我們不要相信酒能消愁,因為醉酒只能麻痹一時,而后卻是“借酒消愁愁更愁”,縱情酒海只能是舊愁未解又添新憂(傷身),還會落入鴕鳥埋頭沙丘露出大腚以求避禍消災般的笑話。我們也不要相信“感情鐵,喝出血”的鬼話,因為現實中有的是“有福同享易,有難同當難”實例,再說真情也絕不是酒肉所能衡量和換得的。我們更不要相信“酒桌上辦成事”的傳說,因為正常、理性的人絕不是三兩杯酒和幾句好話就能糊弄的,“(酒)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他人(酒)臺下的各種付出和努力,你我雖不知情,卻是肯定存在的。
其次,我們要堅持一種正確的飲酒態度與文明和諧的酒文化。尊重自己和他人酒量大小的實際情況客觀而為,不做強求,更可能體現真性情,喝出真感情,營造大和諧。酒逢知己千杯少,如果雙方都有海量,千杯不倒,把酒言歡,自會不醉不歸;如果一方酒量有限,另一方也絕不會苛責強求,因為真正的朋友“不在酒量,在體諒”;如果雙方酒量都不行,既是知音,當然明白“只要感情好,能喝多少,喝多少”,“只要感情有,喝什么都是酒”的道理。能者多喝,不能者少喝。君子和而不同,求同存異。點點滴滴,這其中飽含的是理解、寬容和尊重,流露的是體諒、愛惜和真情。
國法有愛又無情,生命有限卻無價。面對不良飲酒文化所釀成的人間浪費和悲劇,整個國家和社會正逐步形成一股合力。國家法律重拳出擊、強力矯正,中央的“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和“反四風”等頻頻出臺,雷厲風行。多地多部門相繼出臺了針對公務員工作時間和工作日中午的禁酒令。濟南交警自“酒駕入刑”后出臺新規,向社會公示酒駕者相關信息,特別是通過抄告單位等措施來追責酒駕同飲者以打擊酒駕行為。民間發起了“光盤行動”反浪費,勁牌公司向全社會發出《健康飲酒倡議書》,搭建“健康平衡的智慧”講壇,出版《飲酒指南》等健康飲酒讀物,倡導“適量、健康、文明”的飲酒新風尚。我們每一個人,哪怕只是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也應該養成一種“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公德意識,遵守法律、珍愛生命、文明飲酒!(陳雅凌)
編輯: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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