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扶貧小額信貸重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了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總體要求。必須堅持兩手抓、兩促進,即一手抓精準投放,能貸盡貸;一手抓規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風險。重申了扶貧小額信貸堅持“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
扶貧小額信貸支持對象應包含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借款人年齡上限可放寬到65周歲。扶貧小額信貸及續貸、展期在脫貧攻堅期內各項政策保持不變。
通知強調,要充分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于貧困戶發展生產,不能用于非生產性支出,繼續禁止將新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政府融資平臺或其他組織使用。
通知還要求妥善應對還款高峰期。在處置逾期貸款方面,要求加強銀行機構與地方政府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村兩委、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的作用,督促借款人歸還貸款,幫助其制定還款計劃。
通知指出,對貸款逾期率明顯高于平均水平的鄉村,應及時調查、摸清情況、找出原因、認真整改。對通過追加貸款能夠幫助渡過難關的,銀行機構可予以追加貸款支持,但單戶扶貧小額信貸總額不得超過5萬元。但對惡意拖欠銀行貸款、存在逃廢債行為的,納入失信債務人名單,并依法組織清收。
通知指出,有條件的縣級政府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貧困戶確無償還貸款能力、到期未能還款且不符合續貸或展期條件、追索90天以上仍未償還的扶貧小額信貸,應啟動風險補償機制。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