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安陽市區的張某中午喝了半斤高度白酒,晚上和朋友吃飯,替喝了酒的朋友開車后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雖然張某是中午喝的酒,結果還是查出了醉酒的數值。昨日,北關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這起危險駕駛案。
6月29日21時15分許,在洹濱路與向陽路交叉口執勤的民警對一輛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聞到了車內一股酒味,自稱沒有喝酒的張某經過酒精測試儀一測,他的酒精含量為90mg/100ml。超出了一倍多,涉嫌醉酒駕駛。
張某大呼冤枉,自己中午喝酒后還睡了一覺,晚上吃飯的時候一滴酒都沒喝。都過去七八個小時了,他感覺早醒酒了,由于晚上朋友喝酒,才自告奮勇的替朋友把車開回去,沒想到還是被查獲了。區檢察院9月12日,向該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張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對其宣告緩刑。遂作出以下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人民幣5000元。(李永飛 王晨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