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哈爾濱6月3日消息(記者馬俊瑋 實習生孫曉莉)6月2日,黑龍江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黑龍江高院與內蒙古高院聯合會簽《東北邊疆兩省(區)林草、濕地、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相關情況,并確立了深化跨域生態保護司法合作。
新聞發布會現場。黑龍江高院 供圖
內蒙古和黑龍江是國家北方生態屏障,具有豐富的森林、草原、濕地資源,濕地面積分別居我國第三位和第四位,生態環境資源優勢明顯,加強兩省(區)林草、濕地、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意義重大。
《協議》明確了以兩省(區)毗連相通的森林、草原等自然資源聯動司法保護為紐帶,開展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建立更加完備、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區域司法協作發展機制,不斷提升兩省(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整體水平,形成協同共治的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服務保障東北邊疆生態環境安全。確定了協作組織機構,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輪值制度。
《協議》還建立了常態化司法協作機制、要案會商機制、交流研討機制、信息共享機制、修復協作機制、融媒體聯動宣傳機制、隊伍共建機制,全流程、廣角度、多層次搭建聯動平臺,推動司法保護從單一分散、臨時隨機,向系統整體、常態規范轉變,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合力,為東北邊疆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