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住建部門要會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牽頭部門,統籌安排停放設施建設,合理確定和施劃停放區域。軌道交通車站、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必須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集散量較大的公交車站要盡可能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并為自行車駐車換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條件。
通知要求,各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快編制和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重點落實和細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設施布局,結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條件和城市交通發展實際等,合理規劃步行、自行車道及停車設施,并提出近期建設方案。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要與城市軌道交通、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各級住建部門要依據專項規劃,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新建及改擴建城市主次干道,要按規劃要求設置步行道和自行車道。結合舊城改造、環境整治等,打通斷頭路,打開封閉街區,加密路網,完善步行和自行車微循環系統。在城市河道整治、園林綠化建設過程中,盡可能規劃建設自行車路網。在郊野公園、湖泊周邊設置步行和自行車專用道。對不按規劃建設步行道和自行車道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項目施工許可審批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記者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