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持續優化環評審批 服務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目前,河北省共計27.76萬家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其中核發排污許可證2.3萬張,完成排污登記企業25.46萬家,排污許可實現動態全覆蓋。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有力抓手。”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副處長曹利榮介紹,為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今年河北省持續健全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機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并于11月16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印發。
《河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在充分結合河北省實際基礎上,將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噪聲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氣等特殊時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等要求,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全面服務精準科學依法治污。
《河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還進一步規范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批、延續等程序,優化了排污許可的便企措施,明確了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事中事后的監管職責。
強化排污許可質量監督,全面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提質增效。今年,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制定了《河北省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提質增效工作方案》,組織各地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排污許可證質量審核、執行報告提交率和規范性審核、執法監管和監測檢查、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排污許可管理標桿企業試點、排放口標識標牌設置、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強化部門協調聯動9個方面工作。
下一步,河北省將健全排污許可管理體系,推動污染物排放口規范化建設和規范設置二維碼標識,推進環評、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助推監管、監測、監督全閉環和信息全共享。(記者馬朝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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