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省國土資源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甘肅省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要優先保證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貸款需求,適度支持購買改善型住房貸款需求,禁止發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要結合流動性狀況,適當調整使用政策,確保職工剛需購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充足。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單位應當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合作申請,做好準入和備案工作。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確保貸款及時發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房管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要建立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單位損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行為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應責令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暫停其項目的網上簽約,予以通報、媒體曝光,同時將其行為記入房地產開發單位信用檔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和住房擔保機構要加強與房地產開發單位的溝通合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共同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同級建設(房管)和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住建部等四部門有關要求,抓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實施意見,切實保障繳存職工權益。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記者范海瑞 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