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出臺《辦法》明確規定嚴禁出售出租救災物資
2014-11-14 10:43:00 來源:中國甘肅網——蘭州晨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蘭州11月14日消息 11月13日,記者從蘭州市民政局獲悉,為提高蘭州市災害應急救助能力,規范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管理工作,該局日前聯合蘭州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蘭州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救災物資超過儲備年限或非人為因素致使破損嚴重經質檢部門檢測無法繼續使用的,由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單位及時向市民政局報告,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報廢處置的殘值收入,按規定全部上繳市級國庫。調撥管理和使用回收方面,市民政局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和受災縣區政府申請調撥救災物資。嚴禁故意損壞、出售、出租和遺棄救災物資。
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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