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8 10:30 來源:新華社 打印本頁 關閉
央廣網蘭州9月18日消息 記者從蘭州市房管部門了解到,蘭州市最新出臺規定加強對存量房網簽和資金監管。其中明確規定,存量房交易資金將實行除定金、交易稅費以外的全部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此舉將能從制度上保證存量房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安全,杜絕“黑中介”行騙。
此前,在一些存量房交易過程中,出現了“黑中介”非法行騙的案例。這些黑中介收取購房者的房款但最終“跑路”,致使購房者資金遭遇損失。
在蘭州市新出臺的規定當中,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中約定的交易結算資金實行除定金、交易稅費以外的全部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其中,房屋交易全額自籌的資金全部監管;按揭貸款的資金監管首付金額,剩余貸款金額按資金監管協議約定由監管銀行負責監管。
按照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完成《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后,需在房屋轉移登記前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房屋買賣由經紀機構居間代理的,交易資金必須通過監管銀行專用賬戶劃轉全部交易資金,并且其傭金部分按約定同步存入,待交易完成后,才能從監管銀行劃轉。
據了解,這一規定將從今年9月起正式實施,有效期兩年。(記者屠國璽)
責編:張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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