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脫貧攻堅戰,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產黨向全世界和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2018年5月至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分別赴四川、青海、山西等16個省區開展調研。在2019年2月26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武維華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脫貧攻堅工作進展如何、如何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本報記者對報告進行了梳理。
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
2018年,全國有1386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預計有280個左右貧困縣摘帽。2018年末,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從2012年末的9899萬人減少至1660萬人,累計減少8239萬人;貧困發生率從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計下降8.5個百分點。
報告指出,一年多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各地積極采取措施整改,深入推進精準脫貧各項工作,脫貧攻堅戰取得了決定性進展。
與此同時,脫貧攻堅任務依然艱巨。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年底,全國還有農村貧困人口1660萬人,約400個貧困縣,近3萬個貧困村。尚未脫貧人口中,長期患病者、殘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難群體和自身發展動力不足的貧困人口比例高,保障性扶貧特別是財政兜底的壓力越來越大。深度貧困地區如期脫貧任務重,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突出。
對此,報告提出要堅持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推進脫貧攻堅、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推動貧困地區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產業體系、切實解決脫貧攻堅中的突出問題等方面發力。
推動群眾“敢脫貧”“勇脫貧”
國務院有關部門召開全國脫貧攻堅表彰大會、脫貧攻堅先進事跡報告會;扶貧辦等13個部門印發《關于開展扶貧扶志行動的意見》,圍繞加強扶志教育、改進幫扶方式等作出部署安排。各地區通過傳授技術,提升貧困群眾的生產技能和參與意識,通過實施項目帶動和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機制改革,增強貧困群眾的切實獲得感。
報告顯示,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激發和涵養各民族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激發貧困群眾樹立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在調研中,各地普遍反映當前的扶貧政策都是真金白銀,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給得越來越多,幫得越來越實,但不少地方也反映,如何激發脫貧攻堅的內生動力仍是亟須補齊的短板,特別是一些貧困群眾過度依賴幫扶政策,個別貧困群眾存在“你不幫,我不動”的現象。
對此,報告從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繼續強化教育引導和典型引路等方面開出“藥方”,推動群眾“敢脫貧”“勇脫貧”。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報告特別指出,對自力更生、主動脫貧的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形成正向激勵作用;對尚有勞動能力卻無所作為的貧困群眾應減少資金和物質的直接給予,著力引導其增強脫貧的參與性和能動性;對“因懶致貧、因賭致貧”等不良現象,要因戶施策教育懲戒,杜絕不良導向。
建立長效體制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脫貧群眾創收增收渠道單一,不少地方存在政策性返貧的風險;不少脫貧縣存在債務風險,脫貧摘帽后還本付息壓力極大;人力資源短缺問題在貧困地區仍普遍存在,“軟實力”薄弱仍是突出短板……報告指出,貧困地區摘帽退出后仍將長期處于經濟欠發達、發展相對落后的狀況,持續穩定增收基礎薄弱,自我發展能力依然不強,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針對這種狀況,報告提出,要通過保持政策穩定性、實施動態管理、加快建立人才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等措施,建立鞏固脫貧成果的長效體制機制。
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報告明確“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穩定后續幫扶政策措施,同時加強對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實現由找準幫扶對象向精準幫扶穩定脫貧轉變。此外,報告提出要解決教師、醫生等優質人力資源難以“下沉”到貧困地區的突出問題,制定并落實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引進和留住人才激勵機制,鼓勵優秀人才長期扎根貧困地區工作。
在此基礎上,報告還提出要盡早啟動2020年后的減貧戰略研究,“研究構建市場化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農村減貧和農民增收長效機制,探索構建農村減貧和城市減貧并重、全面統籌的城鄉貧困治理體系”。(劉華東)